宿迁市宿豫区众大上海城B108、B13c幢106铺两年期租赁权拍卖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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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众大上海城B108、B13c幢106铺两年期租赁权拍卖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略) 宿豫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9月19日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出租方基本

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宿豫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2XA

所在地: (略) 宿豫区珠 (略) 内

出租批复文件:【2022】3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

基本情况

标的一

(略) 宿豫区众大上海城B108、B13c幢106铺两年期租赁权

面积约

435.15㎡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

2万元

租赁期限

2年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 (略)

评估报告

苏金汇通宿房估字第[F-2022-041]号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15日

评估价

*元/年

特别

事项

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成交人将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及成交价4.5%的拍卖佣金 (略) (略) 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拍租。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人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租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人、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出租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人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成交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人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人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年租金占租金总额比例不变。

3.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成交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经营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一切相关费用,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循“谁中标谁经营,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成交人必须亲自经营管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经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一旦发现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成交人不得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要求。

6.租赁期内,成交人可依法依规对该标的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该标的结构,如需改变应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成交人违约。租赁合同到期后,该标的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7.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成交人与出租人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并搬离现场。拒不让房,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8.房屋以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出租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9.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等。

竞拍人应

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拍人应

承诺的事项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成交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cn);

5.竞买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6.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

文件

1. 【2022】3号;

2.苏金汇通宿房估字第[F-2022-041]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其他

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17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用CA电子锁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和承诺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5)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

③保函原件电子件;

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4)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

③保函原件电子件;

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10月9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1.3竞买人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1.3.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1.3.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①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各竞买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处置方式:

2.1竞买成功后,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成交人的,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2.2未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成交人还须另行赔偿。

如成交人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20分钟

180秒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于:①竞价 (略) 签属《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5日内缴清标的成交价(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2万元、及成交价4.5%拍卖佣金;③成交公示结束7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略) 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幸福路支行,

开户名称: (略) (略) ,

账号:*9117;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等为准。

联系

方式

出租人: (略) 宿豫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宿豫区珠 (略) 内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幸福中路时代广场A5012

项目名称

(略) 宿豫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9月19日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出租方基本

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宿豫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2XA

所在地: (略) 宿豫区珠 (略) 内

出租批复文件:【2022】3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

基本情况

标的一

(略) 宿豫区众大上海城B108、B13c幢106铺两年期租赁权

面积约

435.15㎡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

2万元

租赁期限

2年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 (略)

评估报告

苏金汇通宿房估字第[F-2022-041]号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15日

评估价

*元/年

特别

事项

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成交人将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及成交价4.5%的拍卖佣金 (略) (略) 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拍租。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人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租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人、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出租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人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成交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人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人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年租金占租金总额比例不变。

3.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成交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经营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一切相关费用,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循“谁中标谁经营,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成交人必须亲自经营管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经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一旦发现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成交人不得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要求。

6.租赁期内,成交人可依法依规对该标的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该标的结构,如需改变应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成交人违约。租赁合同到期后,该标的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7.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成交人与出租人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并搬离现场。拒不让房,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8.房屋以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出租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9.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等。

竞拍人应

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拍人应

承诺的事项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成交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cn);

5.竞买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6.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

文件

1. 【2022】3号;

2.苏金汇通宿房估字第[F-2022-041]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其他

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17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用CA电子锁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和承诺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5)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

③保函原件电子件;

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4)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

③保函原件电子件;

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10月9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1.3竞买人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1.3.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1.3.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①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各竞买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处置方式:

2.1竞买成功后,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成交人的,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2.2未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成交人还须另行赔偿。

如成交人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20分钟

180秒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于:①竞价 (略) 签属《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5日内缴清标的成交价(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2万元、及成交价4.5%拍卖佣金;③成交公示结束7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略) 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幸福路支行,

开户名称: (略) (略) ,

账号:*9117;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等为准。

联系

方式

出租人: (略) 宿豫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宿豫区珠 (略) 内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幸福中路时代广场A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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