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三版挂牌前财务尽职调查及日常会计核算辅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范围:
湖北轨道交通 (略) 上市辅导前期财务尽职调查及规范辅导
三、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选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熟悉被审计单位行业特点。
2.参选人业绩要求:
参选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时间以证监会批复为准)至少承担过5项I (略) 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包含3个北交所I (略) 项目业绩)。(提供业务约定书或为项目参与方的证明材料)
参选人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首位签字注册会计师)须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时间以证监会批复为准)具有完成北交 (略) 成功的工作经验及业绩(提供招股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声明签字页复印件)。
4.其他要求:
(1)参选人应就本项目配备专业团队成员,必须以保证按照要求的时间和质量完成任务为前提,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需提供与投标文件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致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前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本项目合伙人及本项目现场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须报批招标人同意并更换具有同等或以上资质人员。(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章),项目组成员必须全部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具有必要素质和足够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需回避的因素。
(2)为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相关要求,并根据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服务费用付款依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相对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100%
最高限价:15万元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q.com(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参选人资格条件”全部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资格审查通过后购买《询比文件》。
3、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0日上午09:00—2023年09月22日下午05:00止(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轨道交通 (略)
地址: (略) 江岸区金桥大道58号湖北轨道交通 (略) 9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箱:*@*q.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武汉中天衡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阳区百灵路2号铁桥广场B座15层A、D1
联系人:胡宁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