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车辆维修分公司持有的闲置物资资产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车辆维修分公司持有的闲置物资资产
项目名称: |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车辆维修分公司持有的闲置物资资产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国能 (略)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36.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3-9-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人民币10.95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到实地查看标的资产现状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内容详见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车辆维修分公司持有的闲置物资资产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国能 (略)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36.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3-9-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人民币10.95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到实地查看标的资产现状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内容详见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