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三板挂牌前法律尽职调查及规范辅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范围:
湖北轨道交通 (略) 上市辅导前期法律尽职调查及规范辅导服务
三、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资质要求:
(1)参选 (略) 内依法注册成 (略) 内有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参选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选人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承诺函)。
2.参选人业绩要求:
参选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企业提 (略) 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5个(其中至少包含3个新三板挂牌 (略) 法律服务业绩)。(提供项目委托合同或法律意见书签字页或招股说明书律师声明签字页)
3.参选人项目负责人要求:
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企业提 (略) 法律服务的业绩不少于5个(其中至少包含2个新三板挂牌 (略) 法律服务业绩)。(提供项目委托合同或法律意见书签字页或招股说明书律师声明签字页,须显示负责人姓名)
4.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四、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100%
最高限价:15万元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q.com(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参选人资格条件”全部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资格审查通过后购买《询比文件》。
3、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0日上午09:00—2023年09月22日下午05:00止(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轨道交通 (略)
地址: (略) 江岸区金桥大道58号湖北轨道交通 (略) 9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箱:*@*q.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武汉中天衡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阳区百灵路2号铁桥广场B座15层A、D1
联系人:胡宁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