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大同商业广场约1.64万平方米资产项目8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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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大同商业广场约1.64万平方米资产项目8年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9-20
挂牌截止时间2023-09-28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首期租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交易方式采用综合评议方式。

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2%年租金收取。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7个工作天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10、评议文件的获取:符合上述“合格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即承租人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在挂牌截止日前,到宁波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室领取评议文件。

11、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时。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2、看样时间:意向承租方对本项目所涉资产自行进行实地踏勘。

13、网上报名: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的15时前。

14、照片标注的绿色部分为本次出租标的,照片仅供参考。

15、未尽事项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场地位于北仑区新碶街道大同商业广场,建筑面积:约1.64万平方米,用途为仅作商业用途使用。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自持出租面积的35%及以上为 (略)  (略) 运营,承租方自营所涉的商业场地需包含酒店及其相关商业用途,其余所涉商业场地(含地下162个停车位)可由承租方自行出租运营。 2、承租方在一年内必须对所涉商业场地内的房屋及广场内相关配套进行必要装修升级、提升改造(包含但不限于酒店装修、商铺和广场的雨污水管、铺装、消防设施、电梯、智能化设备等改造),酒店装修、商铺和广场的改造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并经招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且装修升级、提升改造总金额不得低于1500万元。该改造金额将由招租人委派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改造金额进行审计,若未到承诺的金额,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方在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整改。若承租方不接受相关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则招租人有权认定承租方违约,并取消其合同,不退还已缴纳租金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租赁所涉商业场地及房屋的漏水、管道维修、场地修整、智能化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等,承租方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处理,费用自理。 4、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事项),自负盈亏,自行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按规范要求做好上下水、油污、垃圾分类转运等事宜;做好所涉商业场地内区域的安保、消防、保洁、环境卫生等;承租期间若有安全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水电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与所涉租期商业场地相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 6、租赁期限、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租赁八年,免租期:15天(自合同签订日第二天起计),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支付:房屋租金实行先付后用,第一年、第二年的每年租金均为中标价;第三年、第四年的每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取;第五年、第六年的每年租金在第四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取;第七年、第八年的每年租金在第六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取;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的租金在当年使用前1个月前一次性支付。 7、租赁期间,针对租赁所涉商业场地招租人有监督管理权,有重大事项或重要变更事项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招租人,必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间若有需要招租人协调处理的,招租人应配合协商处理。 8、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招租人的管理办法执行。 9、租赁期满后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须按招租人要求恢复原状。 10、租赁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或上级部门视察(检查),必须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他 :综合评议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续存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的20%,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不含当日)7个工作日内付清。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9-20
挂牌截止时间2023-09-28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首期租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交易方式采用综合评议方式。

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2%年租金收取。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7个工作天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10、评议文件的获取:符合上述“合格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即承租人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在挂牌截止日前,到宁波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室领取评议文件。

11、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时。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2、看样时间:意向承租方对本项目所涉资产自行进行实地踏勘。

13、网上报名: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的15时前。

14、照片标注的绿色部分为本次出租标的,照片仅供参考。

15、未尽事项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赁场地位于北仑区新碶街道大同商业广场,建筑面积:约1.64万平方米,用途为仅作商业用途使用。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自持出租面积的35%及以上为 (略)  (略) 运营,承租方自营所涉的商业场地需包含酒店及其相关商业用途,其余所涉商业场地(含地下162个停车位)可由承租方自行出租运营。 2、承租方在一年内必须对所涉商业场地内的房屋及广场内相关配套进行必要装修升级、提升改造(包含但不限于酒店装修、商铺和广场的雨污水管、铺装、消防设施、电梯、智能化设备等改造),酒店装修、商铺和广场的改造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并经招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且装修升级、提升改造总金额不得低于1500万元。该改造金额将由招租人委派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改造金额进行审计,若未到承诺的金额,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方在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整改。若承租方不接受相关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则招租人有权认定承租方违约,并取消其合同,不退还已缴纳租金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租赁所涉商业场地及房屋的漏水、管道维修、场地修整、智能化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等,承租方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处理,费用自理。 4、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事项),自负盈亏,自行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按规范要求做好上下水、油污、垃圾分类转运等事宜;做好所涉商业场地内区域的安保、消防、保洁、环境卫生等;承租期间若有安全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水电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与所涉租期商业场地相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 6、租赁期限、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租赁八年,免租期:15天(自合同签订日第二天起计),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支付:房屋租金实行先付后用,第一年、第二年的每年租金均为中标价;第三年、第四年的每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取;第五年、第六年的每年租金在第四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取;第七年、第八年的每年租金在第六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取;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的租金在当年使用前1个月前一次性支付。 7、租赁期间,针对租赁所涉商业场地招租人有监督管理权,有重大事项或重要变更事项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招租人,必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间若有需要招租人协调处理的,招租人应配合协商处理。 8、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招租人的管理办法执行。 9、租赁期满后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须按招租人要求恢复原状。 10、租赁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或上级部门视察(检查),必须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他 :综合评议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续存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的20%,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不含当日)7个工作日内付清。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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