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12号、280弄92号,郡杨路145号鸣柳苑8幢14号1402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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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12号、280弄92号,郡杨路145号鸣柳苑8幢14号1402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岱 (略) 将于2023年10月21日10时至2023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岱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户名:岱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 (略) 鄞州区郡柳路212号、280弄92号,郡杨路145号鸣柳苑8幢14号1402室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浙(2021) (略) 鄞州不动产权第*号,为自然人金某某、周某某共同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期限:2086年01月13日止。

(略) 鄞州区郡柳路212号、280弄92号,郡杨路145号鸣柳苑8幢14号1402室为住宅用房,钢混结构,建成年份2020年,总层数32层,所在第14层,朝向南,房屋建筑面积105.45㎡,室内带精装。经实地查勘,室内空间格局为三室一厅一厨二卫一阳台,具体装修:客厅:地砖地面、墙纸墙面、造型天顶、实木包边电视背景墙、置物柜一个;厨房:地砖地面、瓷砖墙面、有吊顶、玻璃移门、人造石台面橱柜一套、煤气灶一台、抽油烟机一台、净水器一台;主卧:木地板地面、墙纸墙面、乳胶漆顶、飘窗一个;次卧:木地板地面、墙纸墙面、乳胶漆顶、飘窗一个;书房:木地板地面、墙纸墙面、乳胶漆顶;外卫生间:地砖地面、瓷砖墙面、有吊顶、卫浴设施齐全;外卫生间:地砖地面、瓷砖墙面、有吊顶、卫浴设施齐全;阳台:地砖地面、涂料墙面、乳胶漆顶。全屋带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器。(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282.61万元,起拍价:198万元,保证金:39万元,加价幅度:9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室内动产的数量及质量以实际交付时实存数量及质量为准。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买受人需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风险及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安排),请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WT*)400-157-1060。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WT*)400-157-106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代缴, (略) 再予以退回。)

标的物移交前尚欠的物业、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凭相关支 (略) 处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0月29日14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岱 (略)

收款银行:浙江岱山农村 (略)

收款账号:*505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略) 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 :(本标的咨询编号:WT*)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8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岱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 (略) ,鄞州区,岱山县,宁波

拍卖公告

(略) 岱 (略) 将于2023年10月21日10时至2023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岱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户名:岱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 (略) 鄞州区郡柳路212号、280弄92号,郡杨路145号鸣柳苑8幢14号1402室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浙(2021) (略) 鄞州不动产权第*号,为自然人金某某、周某某共同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期限:2086年01月13日止。

(略) 鄞州区郡柳路212号、280弄92号,郡杨路145号鸣柳苑8幢14号1402室为住宅用房,钢混结构,建成年份2020年,总层数32层,所在第14层,朝向南,房屋建筑面积105.45㎡,室内带精装。经实地查勘,室内空间格局为三室一厅一厨二卫一阳台,具体装修:客厅:地砖地面、墙纸墙面、造型天顶、实木包边电视背景墙、置物柜一个;厨房:地砖地面、瓷砖墙面、有吊顶、玻璃移门、人造石台面橱柜一套、煤气灶一台、抽油烟机一台、净水器一台;主卧:木地板地面、墙纸墙面、乳胶漆顶、飘窗一个;次卧:木地板地面、墙纸墙面、乳胶漆顶、飘窗一个;书房:木地板地面、墙纸墙面、乳胶漆顶;外卫生间:地砖地面、瓷砖墙面、有吊顶、卫浴设施齐全;外卫生间:地砖地面、瓷砖墙面、有吊顶、卫浴设施齐全;阳台:地砖地面、涂料墙面、乳胶漆顶。全屋带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器。(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282.61万元,起拍价:198万元,保证金:39万元,加价幅度:9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室内动产的数量及质量以实际交付时实存数量及质量为准。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买受人需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风险及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安排),请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WT*)400-157-1060。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WT*)400-157-106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代缴, (略) 再予以退回。)

标的物移交前尚欠的物业、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凭相关支 (略) 处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0月29日14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岱 (略)

收款银行:浙江岱山农村 (略)

收款账号:*505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略) 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 :(本标的咨询编号:WT*)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8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岱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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