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城镇广场路5号第十间等4处房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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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城镇广场路5号第十间等4处房产招租

·项目推介·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产权网上挂牌招租公告

河产交〔2023〕挂字第156号



01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广场路5号第十间
项目面积:33㎡
挂牌招租底价:1881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1万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02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广场路5号第六间
项目面积:30㎡
挂牌招租底价:1680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1万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03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东 (略) 右侧第一间
项目面积:15㎡
挂牌招租底价:1000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5000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04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东风路53号之二门店
项目面积:25㎡
挂牌招租底价:1900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1万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 项目招租条件—

1.成交(或合同到期)后两个月内,出租方按资产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资产用于商品经营、办公或原定的项目, 禁止办厂以及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噪音)、高腐蚀性项目。
3.资产不得转租。
4.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竞租结束确认承租方后,十天内承租方须到紫金县财政局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报名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按合同约定缴款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由管理方向承租方开具收据。具体情况详见《门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2023年9月19日

·项目推介·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产权网上挂牌招租公告

河产交〔2023〕挂字第156号



01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广场路5号第十间
项目面积:33㎡
挂牌招租底价:1881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1万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02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广场路5号第六间
项目面积:30㎡
挂牌招租底价:1680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1万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03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东 (略) 右侧第一间
项目面积:15㎡
挂牌招租底价:1000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5000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04


标的名称:紫金县紫城镇东风路53号之二门店
项目面积:25㎡
挂牌招租底价:1900元/月
报名竞租保证金:1万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

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时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10分钟)


— 项目招租条件—

1.成交(或合同到期)后两个月内,出租方按资产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资产用于商品经营、办公或原定的项目, 禁止办厂以及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噪音)、高腐蚀性项目。
3.资产不得转租。
4.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竞租结束确认承租方后,十天内承租方须到紫金县财政局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报名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按合同约定缴款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由管理方向承租方开具收据。具体情况详见《门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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