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河北省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一百七十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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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河北省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一百七十二场

(略) 粮食交易中心于2023年9月22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 (略) 市级储备小麦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10:00)

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张 (略) 销售2018年产二等小麦7616.845吨,采购2023年产三等及以上小麦7616.845吨,三等以上小麦扔按三等结算,不因小麦等级变化而产生价格变动。本次交易的粮食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出(入)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9月 (略)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七十二场)》(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于交易前请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当期交易专场标的安排为准)。

注意事项:

1、会员只参与销售标的的底价竞价,并按5元/吨的价位递增报价,应价高者得。本次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略) 级储备粮竞价双向销售交易专场”完成线上应价并签署合同。

2、销售标的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采购价格以清单公布价格为准(价格不变)。

3、请竞拍单 (略) 场和政策风险,并自行承担 (略) 场波 (略) 风险,合同一旦成交需按期交款出、入库,违者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本次竞价交易会竞买方须在交易会前按220元/吨(采购110元/吨,销售110元/吨) (略) 粮食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交易会员须在交 (略) 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 (略) 级储备粮销售、采购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 (略) 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 (略) 粮食 (略) 农发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 (略) 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请客户自行联网并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买方会员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选择“ (略) 级储备粮竞价双向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

3、看样安排。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运输路况、出(入)库条件等情况,并与承储库洽谈交款期限、履约期限、发票等事宜后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物的所有信息,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数量、存储地址、交通条件等提出异议,亦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会员自行承担成交后相 (略) 场风险。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履约结算

1、请竞拍方提前查看交通运输路况,了解出、入库结算、粮食质量及发票等事宜,并详细阅读《交易公告》,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竞拍后相 (略) 场风险。

2、合同履约期详见《9月 (略)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七十二场)》,成交后必须于交易合同履约截止日期(详见当期《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销售:卖方出库时,买方需出具《出库通知单》;采购:卖方供货时,买方需出具《入库通知单》;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入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入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一次或多次签署《验收确认单》。 (略) 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将货款释放到卖方或供货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3、交易成交后,销售: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采购: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 (略) 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

QQ业务群:*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

*.jpg

(略) 粮食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9日

(略) 粮食交易中心于2023年9月22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 (略) 市级储备小麦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10:00)

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张 (略) 销售2018年产二等小麦7616.845吨,采购2023年产三等及以上小麦7616.845吨,三等以上小麦扔按三等结算,不因小麦等级变化而产生价格变动。本次交易的粮食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出(入)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9月 (略)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七十二场)》(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于交易前请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当期交易专场标的安排为准)。

注意事项:

1、会员只参与销售标的的底价竞价,并按5元/吨的价位递增报价,应价高者得。本次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略) 级储备粮竞价双向销售交易专场”完成线上应价并签署合同。

2、销售标的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采购价格以清单公布价格为准(价格不变)。

3、请竞拍单 (略) 场和政策风险,并自行承担 (略) 场波 (略) 风险,合同一旦成交需按期交款出、入库,违者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本次竞价交易会竞买方须在交易会前按220元/吨(采购110元/吨,销售110元/吨) (略) 粮食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交易会员须在交 (略) 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 (略) 级储备粮销售、采购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 (略) 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 (略) 粮食 (略) 农发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 (略) 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请客户自行联网并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买方会员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选择“ (略) 级储备粮竞价双向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

3、看样安排。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运输路况、出(入)库条件等情况,并与承储库洽谈交款期限、履约期限、发票等事宜后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物的所有信息,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数量、存储地址、交通条件等提出异议,亦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会员自行承担成交后相 (略) 场风险。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履约结算

1、请竞拍方提前查看交通运输路况,了解出、入库结算、粮食质量及发票等事宜,并详细阅读《交易公告》,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竞拍后相 (略) 场风险。

2、合同履约期详见《9月 (略)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七十二场)》,成交后必须于交易合同履约截止日期(详见当期《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销售:卖方出库时,买方需出具《出库通知单》;采购:卖方供货时,买方需出具《入库通知单》;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入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入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一次或多次签署《验收确认单》。 (略) 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将货款释放到卖方或供货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3、交易成交后,销售: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采购: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 (略) 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

QQ业务群:*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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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粮食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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