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华源发电有限公司3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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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华源发电有限公司3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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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常州华源发电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江苏 (略)
转让比例: 35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099.76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9-2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29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亦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2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351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5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3.17 利润总额(上年度): -100.35 净利润(上年度): -100.35
资产总额(上年度): 2,300.74 负债总额(上年度): 10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2,198.24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本年度 2023-8-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26 利润总额: -73.8 净利润: -57.6
资产总额: 2,242.26 负债总额: 101.6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140.64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常州常新 (略) 65
江苏 (略)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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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常州华源发电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江苏 (略)
转让比例: 35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099.76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9-2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29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亦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2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351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5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3.17 利润总额(上年度): -100.35 净利润(上年度): -100.35
资产总额(上年度): 2,300.74 负债总额(上年度): 10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2,198.24
审计机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本年度 2023-8-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26 利润总额: -73.8 净利润: -57.6
资产总额: 2,242.26 负债总额: 101.6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140.64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常州常新 (略) 65
江苏 (略)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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