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江3005”船舶
“新平江3005”船舶
项目名称: | “新平江3005”船舶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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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南京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57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9-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受让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交接码头( (略) 栖霞油轮锚地)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即为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工作;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的码头靠泊、试航、拖航、坞检等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标的资产拖离交接码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受让。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新平江3005”船舶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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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南京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57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9-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受让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交接码头( (略) 栖霞油轮锚地)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即为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工作;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的码头靠泊、试航、拖航、坞检等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标的资产拖离交接码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受让。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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