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中旺镇中旺村约100.6亩土地经营权
静海区中旺镇中旺村约100.6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区域 | 中旺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静海区中旺镇中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中旺镇中旺村约100.6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806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三宗地块情况:1号地块:位于中旺村村南,北邻南河,南邻小中旺村原玫瑰种植园,长度为500米,宽度为106.7米,面积80亩。该地块地势低洼,每逢雨季,排水不畅,积水内涝。土壤盐碱,土质较差,出苗率低,作物生长受限,粮食收成低。其出租底价为200/亩/年。承包费合计16000元。2号地块:位于中旺村村北,天 (略) 东侧,唐河西侧,长度为78 米,宽度为55米,面积为6.4亩。该地块为原“福旺茗苑”高层住宅违建拆除复耕地块。土质条件差,土壤中夹杂大量砖头,混凝土块等杂物,农业机械耕作困难,出苗率和成活率较低。同时地块面积大,缺少排水沟渠,每逢雨季易形成内涝导致绝收。其出租底价为100/亩/年。承包费合计640元。3号地块:位于中旺村村西,三进支南侧,老幸福河东侧,长度为120米,宽度为79米,面积为14.2亩。该地块为原中旺村陵园违建拆除复耕地块,土质条件差,土壤中夹杂砖头、石块等杂物,出苗率和成活率较低。地块高低不平,且地势低洼,为中旺村基本农田最低点,经常性内涝,导致减产或绝收。其出租底价为100/亩/年。承包费合计1420元。以上三块地块亩数共计100.6亩,承包合计金额:18060元。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2、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 (略) 有关规定享有。3、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区域 | 中旺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静海区中旺镇中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中旺镇中旺村约100.6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806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三宗地块情况:1号地块:位于中旺村村南,北邻南河,南邻小中旺村原玫瑰种植园,长度为500米,宽度为106.7米,面积80亩。该地块地势低洼,每逢雨季,排水不畅,积水内涝。土壤盐碱,土质较差,出苗率低,作物生长受限,粮食收成低。其出租底价为200/亩/年。承包费合计16000元。2号地块:位于中旺村村北,天 (略) 东侧,唐河西侧,长度为78 米,宽度为55米,面积为6.4亩。该地块为原“福旺茗苑”高层住宅违建拆除复耕地块。土质条件差,土壤中夹杂大量砖头,混凝土块等杂物,农业机械耕作困难,出苗率和成活率较低。同时地块面积大,缺少排水沟渠,每逢雨季易形成内涝导致绝收。其出租底价为100/亩/年。承包费合计640元。3号地块:位于中旺村村西,三进支南侧,老幸福河东侧,长度为120米,宽度为79米,面积为14.2亩。该地块为原中旺村陵园违建拆除复耕地块,土质条件差,土壤中夹杂砖头、石块等杂物,出苗率和成活率较低。地块高低不平,且地势低洼,为中旺村基本农田最低点,经常性内涝,导致减产或绝收。其出租底价为100/亩/年。承包费合计1420元。以上三块地块亩数共计100.6亩,承包合计金额:18060元。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2、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 (略) 有关规定享有。3、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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