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拍卖
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拍卖
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SXCQ-23021-1
受濉溪县水务局委托, (略) 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对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公开拍卖。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卖标的
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具体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起拍价30.9元/吨,竞拍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瑕疵告知:
1、 竞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2、买受人成交后需另外支付本次拍卖标的评估费用1500元。
3、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在竞买场次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查看,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质量、瑕疵等全面情况。
4、一旦在中拍平台参与报名、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竞买人,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认可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及本项目在网上公示的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缘由悔拍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慎重地进行竞价,一经竞价,不得撤回。
4、此次拍卖成交价款委托人不提供发票。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濉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三、标的价格确认情况
根据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濉溪县水务局拟拍卖处置资产行为所涉 (略) 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淮世诚评报字 (2023) 091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人的确认。
四、工期为 10天
五、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2、意向竞买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
3、 (略) 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卖标的,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略) 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将成交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 (略) 账户(公司名称: (略)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账号:*002)并与委托人签订《出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毕后,经委托人在验收合格后并且确认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已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6、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将标的清运完毕,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买受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运工作,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如未按约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成交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8、在施工过程中标的物四周应采取防护措施,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并确保稳固安全。出入口必须安排值班人员,道路保持畅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除尘、除噪措施,如引起周边群体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
9、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运输路线道路损坏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买受人工程作业需符合中央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买受人投入扬尘防护措施不符合环保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所带来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作业中,因扬尘治理防护不到位,造成影响的,按环保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处罚金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11、作业、装运过程中所有安全管理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自标的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运输等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
七、标的看样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8日;
(二)答疑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 时在 (略) 进行答疑。
(三)看样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时集中看样)
(四)看样联系电话: *
八、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络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络竞价系统;
(二)网络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网络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络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网络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络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网络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委托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拍卖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拍平台)
十、竞买人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下午16:00前持下列文件到 (略) 办理有关手续: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在2023年10月8日16:00时前交纳竞拍保证金1万元(单位名称: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未成交者,拍卖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
十一、竞拍方式
1、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底价)的方式,价高者得。
2、买受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3、网络出价规则
网络出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固定时间,到时结束。限时竞价时间为出价周期循环时间,即限时竞价结束前,只要有竞拍人出价,竞价时间重新计算,直至没有竞拍人出价,限时竞价时间结束。竞拍人在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根据网络平台提示进行操作。直至标的成交或流标。网络拍卖时间以网络中拍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十二、其他声明
本次竞价以中拍平台页面成交状态为准,如因其他因素导致本场竞价未成交, (略) 无关。
十三、联系方式
濉溪县水务局 0561-* 闵主任
(略) * *
十四、联系地址
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略) 相山区孟山中路蚂蚁公寓2207室
濉溪县水务局
(略)
2023年9月21日
0天0小时4分0秒
0天3小时31分0秒
附件:附件4、竞价程序.docx 附件: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附件3、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5、竞买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2、出让合同.docx 附件:附件7、须知及特别规定.docx 附件:附件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x
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SXCQ-23021-1
受濉溪县水务局委托, (略) 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对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公开拍卖。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卖标的
濉溪县水务局所属河沙一批,具体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起拍价30.9元/吨,竞拍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瑕疵告知:
1、 竞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2、买受人成交后需另外支付本次拍卖标的评估费用1500元。
3、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在竞买场次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查看,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质量、瑕疵等全面情况。
4、一旦在中拍平台参与报名、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竞买人,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认可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及本项目在网上公示的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缘由悔拍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慎重地进行竞价,一经竞价,不得撤回。
4、此次拍卖成交价款委托人不提供发票。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濉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三、标的价格确认情况
根据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濉溪县水务局拟拍卖处置资产行为所涉 (略) 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淮世诚评报字 (2023) 091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人的确认。
四、工期为 10天
五、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2、意向竞买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
3、 (略) 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卖标的,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略) 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将成交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 (略) 账户(公司名称: (略)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账号:*002)并与委托人签订《出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毕后,经委托人在验收合格后并且确认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已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6、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将标的清运完毕,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买受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运工作,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如未按约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成交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8、在施工过程中标的物四周应采取防护措施,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并确保稳固安全。出入口必须安排值班人员,道路保持畅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除尘、除噪措施,如引起周边群体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
9、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运输路线道路损坏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买受人工程作业需符合中央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买受人投入扬尘防护措施不符合环保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所带来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作业中,因扬尘治理防护不到位,造成影响的,按环保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处罚金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11、作业、装运过程中所有安全管理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自标的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标的的看护、运输等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
七、标的看样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8日;
(二)答疑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 时在 (略) 进行答疑。
(三)看样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时集中看样)
(四)看样联系电话: *
八、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络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络竞价系统;
(二)网络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网络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络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网络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络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网络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委托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拍卖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拍平台)
十、竞买人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下午16:00前持下列文件到 (略) 办理有关手续: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在2023年10月8日16:00时前交纳竞拍保证金1万元(单位名称: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未成交者,拍卖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
十一、竞拍方式
1、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底价)的方式,价高者得。
2、买受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3、网络出价规则
网络出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固定时间,到时结束。限时竞价时间为出价周期循环时间,即限时竞价结束前,只要有竞拍人出价,竞价时间重新计算,直至没有竞拍人出价,限时竞价时间结束。竞拍人在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根据网络平台提示进行操作。直至标的成交或流标。网络拍卖时间以网络中拍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十二、其他声明
本次竞价以中拍平台页面成交状态为准,如因其他因素导致本场竞价未成交, (略) 无关。
十三、联系方式
濉溪县水务局 0561-* 闵主任
(略) * *
十四、联系地址
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略) 相山区孟山中路蚂蚁公寓2207室
濉溪县水务局
(略)
2023年9月21日
0天0小时4分0秒
0天3小时31分0秒
附件:附件4、竞价程序.docx 附件: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附件3、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5、竞买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2、出让合同.docx 附件:附件7、须知及特别规定.docx 附件:附件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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