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关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6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三期地下1层、地下2层共计1203个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6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三期地下1层、地下2层共计1203个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3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6号东 (略) 广场三期地下室地下1层001-291车位、地下2层001-912车位共计1203个车位,总建筑面积:45455.45平方米;权证核准日期:2017年8月25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车位;地号:晋安区岳峰镇2011街坊13丘;共有宗地面积:*.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临竹屿路、南临化工路、西临连江北路、北临横屿路。
序号 | 标的明细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专有面积 (平方米) | 权证编号 |
1 | 地下1层001-291车位 | 10197.53 | 3701.56 | 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2 | 地下2层001-912车位 | 35257.92 | 11600.64 | 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不动产权证附记:取得方式:其他;公司类型: (略) ;本证限用于记载抵押登记信息,10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 |
特别告知:
根据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 (略) 对拍卖标的出具的沪TX(2022)SSF00210号评估报告,拍卖标的评估过程中存在以下事项,敬请意向竞买人关注:
1、《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榕地合(2011)013号]及不动产权证书[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均记载:10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经估价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得知:“10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的起算时点为对应地块的《交地确认书》签订的时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对应地块《交地确认书》记载的签订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故本次评估推算,估价对象自201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此十年为限售期限。
2、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察,并经委托方的确认,估价对象1203个车位中存在以下情况:①地下1层036、037、038车位被行政仓库占用,无法正常使用。②地下1层060、061、062、063车位被收费路障占用,无法正常使用。③地下2层203车位的地上部分空间被管道占用,无法正常使用。④地下2层408、450、451、474、475车位未标出相应的车位编号。⑤估价对象实际管理标注的车位 (略) 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出具的平面图所记载的标号不一致。
评估中未考虑上述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本次拍卖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
3、评估包含建(构)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土地使用权及附属于房地产的权益价值,但不包括可移动、可搬迁的设备设施价值在内。
本次拍卖范围不包 (略) (略) 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6号东 (略) 广场三期地下室地下1层、地下2层的电梯、扶梯、地下照明系统、地下通风系统,包括柴油发电机组、LED显示屏、变配电设备、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冷却塔设备、风机设备、洗衣设备、供水工程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使用上述设备的,应当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相关争议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4、根据拍卖辅助机构2023年7月17日现场勘察,拍卖标的目前由“东二环泰禾广场”物业公司按社会公共停车场统一经营管理。
5、 (略)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告知:拍卖标的10年限售期已满,须由被执行人申办取得限售(销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后续过户手续。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过户政策,并自行承担可能因此导致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延长等相关风险。
评估总价:17406.6万元。
起拍总价:9760万元;保证金:976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做好拍卖标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格、过户要求、手续及办理流程等相关事项),自行评估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延长等相关风险。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10月21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 (略) ,账号:*60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构成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依法强制执行。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3年9月27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9月27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 (略) );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中山北路178号2号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12368。
(略)
2023年9月21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3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6号东 (略) 广场三期地下室地下1层001-291车位、地下2层001-912车位共计1203个车位,总建筑面积:45455.45平方米;权证核准日期:2017年8月25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车位;地号:晋安区岳峰镇2011街坊13丘;共有宗地面积:*.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临竹屿路、南临化工路、西临连江北路、北临横屿路。
序号 | 标的明细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专有面积 (平方米) | 权证编号 |
1 | 地下1层001-291车位 | 10197.53 | 3701.56 | 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2 | 地下2层001-912车位 | 35257.92 | 11600.64 | 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不动产权证附记:取得方式:其他;公司类型: (略) ;本证限用于记载抵押登记信息,10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 |
特别告知:
根据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 (略) 对拍卖标的出具的沪TX(2022)SSF00210号评估报告,拍卖标的评估过程中存在以下事项,敬请意向竞买人关注:
1、《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榕地合(2011)013号]及不动产权证书[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均记载:10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经估价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得知:“10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的起算时点为对应地块的《交地确认书》签订的时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对应地块《交地确认书》记载的签订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故本次评估推算,估价对象自201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此十年为限售期限。
2、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察,并经委托方的确认,估价对象1203个车位中存在以下情况:①地下1层036、037、038车位被行政仓库占用,无法正常使用。②地下1层060、061、062、063车位被收费路障占用,无法正常使用。③地下2层203车位的地上部分空间被管道占用,无法正常使用。④地下2层408、450、451、474、475车位未标出相应的车位编号。⑤估价对象实际管理标注的车位 (略) 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出具的平面图所记载的标号不一致。
评估中未考虑上述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本次拍卖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
3、评估包含建(构)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土地使用权及附属于房地产的权益价值,但不包括可移动、可搬迁的设备设施价值在内。
本次拍卖范围不包 (略) (略) 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6号东 (略) 广场三期地下室地下1层、地下2层的电梯、扶梯、地下照明系统、地下通风系统,包括柴油发电机组、LED显示屏、变配电设备、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冷却塔设备、风机设备、洗衣设备、供水工程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使用上述设备的,应当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相关争议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4、根据拍卖辅助机构2023年7月17日现场勘察,拍卖标的目前由“东二环泰禾广场”物业公司按社会公共停车场统一经营管理。
5、 (略)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告知:拍卖标的10年限售期已满,须由被执行人申办取得限售(销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后续过户手续。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过户政策,并自行承担可能因此导致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延长等相关风险。
评估总价:17406.6万元。
起拍总价:9760万元;保证金:976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做好拍卖标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格、过户要求、手续及办理流程等相关事项),自行评估并承担可能存在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延长等相关风险。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10月21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 (略) ,账号:*60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构成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依法强制执行。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3年9月27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9月27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 (略) );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中山北路178号2号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12368。
(略)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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