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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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ZZCQ*转让底价(万元)93719.83
所在地区 (略) 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
交易机构联系人:姜先生 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5-* 0755-*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谢岗镇谢岗银兴路9号1号楼101室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周文元
经济类型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技术推广服务
注册资本(万元)7500成立时间2007/06/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59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数控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无锡华东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7511.*-15267.*-14039.74433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75103.*
2023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累计数)利润总额(累计数)净利润(累计数)
12280.*-7810.*-6702.*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89460.*68471.*


重大信息披露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处理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第八条约定。
其他披露内容

1. 意向受让方通过初步资格确认后,可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转让方对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所有权利主张。

2. 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3.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5.特别事项详见《无锡华东 (略) 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号)、《 (略) 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3)*号)、《产权交易合同》等备查资料。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无锡华东 (略)
公司类型 (略)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价值不低于五亿元的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拥有的现金资产、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法人资产等。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交易条件及保证金设置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93719.83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若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交纳首期股权转让款时自动转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678

开 户 行: (略) 深圳科技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并保证该款项来源合法。

7.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8.标的企业注册资本75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额7500万元,实缴出资额7500万元,不存在认缴出资不足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需补缴出资的情形。

9.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10.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11.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处理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第八条约定。

12.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盈利归属于转让方,产生的亏损由受让方承担。关于过渡期损益具体金额,由转让方在产权过户日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 (略) 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过渡期损益具体金额以专项审计结果为准。若有过渡期盈利的,由受让方于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10日内向转让方支付。

13.意向受让方在联交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确认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二选一):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剩余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

(2)分期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付清首期款(首期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20%,包含保证金),剩余成交价款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付清。

14.若选择分期付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就下列履约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协议:

(1)受让方为自然人,受让方配偶(如有)应为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受让方为法人的,受让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为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上述情形均不适用的,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担保。

15. 若选择分期付款的,产权过户日后,受让方应以其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项下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提供质押担保,受让方应于交易标的完成过户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为前述股权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交纳金额(万元)2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3370 4010 0100 0326 78

开 户 行: (略) 深圳科技支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若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交纳首期股权转让款时自动转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五、交易方式及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方式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六、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姜先生 0755-* 江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址/微信公众号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附件



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ZZCQ*转让底价(万元)93719.83
所在地区 (略) 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
交易机构联系人:姜先生 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5-* 0755-*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谢岗镇谢岗银兴路9号1号楼101室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周文元
经济类型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技术推广服务
注册资本(万元)7500成立时间2007/06/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59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数控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无锡华东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7511.*-15267.*-14039.74433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75103.*
2023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累计数)利润总额(累计数)净利润(累计数)
12280.*-7810.*-6702.*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89460.*68471.*


重大信息披露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处理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第八条约定。
其他披露内容

1. 意向受让方通过初步资格确认后,可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转让方对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所有权利主张。

2. 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3.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5.特别事项详见《无锡华东 (略) 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号)、《 (略) 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3)*号)、《产权交易合同》等备查资料。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无锡华东 (略)
公司类型 (略)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价值不低于五亿元的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拥有的现金资产、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法人资产等。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交易条件及保证金设置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93719.83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若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交纳首期股权转让款时自动转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678

开 户 行: (略) 深圳科技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并保证该款项来源合法。

7.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8.标的企业注册资本75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额7500万元,实缴出资额7500万元,不存在认缴出资不足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需补缴出资的情形。

9.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10.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11.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处理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第八条约定。

12.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盈利归属于转让方,产生的亏损由受让方承担。关于过渡期损益具体金额,由转让方在产权过户日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 (略) 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过渡期损益具体金额以专项审计结果为准。若有过渡期盈利的,由受让方于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10日内向转让方支付。

13.意向受让方在联交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确认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二选一):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剩余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

(2)分期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付清首期款(首期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20%,包含保证金),剩余成交价款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付清。

14.若选择分期付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就下列履约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协议:

(1)受让方为自然人,受让方配偶(如有)应为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受让方为法人的,受让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为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上述情形均不适用的,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担保。

15. 若选择分期付款的,产权过户日后,受让方应以其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项下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提供质押担保,受让方应于交易标的完成过户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为前述股权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交纳金额(万元)2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3370 4010 0100 0326 78

开 户 行: (略) 深圳科技支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若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交纳首期股权转让款时自动转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五、交易方式及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方式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六、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姜先生 0755-* 江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址/微信公众号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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