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小路口镇石谷村林场大尖山山场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及林木使用权转让项目
祁门县小路口镇石谷村林场大尖山山场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及林木使用权转让项目
产权信息 |
登记日期:2023-08-21 | ||
所有权人:石谷村上田坑组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项目描述: 经安徽环蓝农 (略) (略) 对我村林场评估的大尖山山场小班号为6-1约152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林木使用权进行转让。经评估的山场杉木蓄积量(947立方米)和硬阔蓄积量(138立方米),评估值为*元,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本标的物转让期限至2028年9月1日止。该宗山场坐落在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因政策原因,在保护区优化整合之前,不能安排主伐。因此,特别提醒意向购买方该山场存在不能主伐的风险。(详见竟价文件)中标人中标后,因政策性原因不能砍伐,中标方若需砍伐年限适当延长的,到期之后,中标方与石谷村上田坑组进行商议。中标人砍伐运输林木期间,村要帮助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中标人运材道必须和村委会前期道路施工方商谈补偿款,经评估公司实际评估道路及青苗费补偿后,该道路无偿使用,任何人不得阻拦。报名费200元交予石谷村,联系人汪星明,联系电话*。 | ||
交易面积: 152.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152.00亩 | ||
项目四至:小班6-1山界(东至:大降(小尖降);南至:上田坑界小降;西至:水沟;北至:东源山界小降。) | ||
补充说明: 1.意向受让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2.本次转让交易方式通过本网站网上竟价交易。3.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转让方不承担除权属外的瑕疵责任。4.买受人竞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成交款,视为弃标,转让方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转让方的赔偿金及费用。 | ||
承包权人: | 经营权人:村林场 |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集体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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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交易期限:4年11月 | ||||||||||||||
标段描述: 经安徽环蓝农 (略) (略) 对我村林场评估的大尖山山场小班号为6-1约152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林木使用权进行转让。经评估的山场杉木蓄积量(947立方米)和硬阔蓄积量(138立方米),评估值为*元,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本标的物转让期限至2028年9月1日止。该宗山场坐落在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因政策原因,在保护区优化整合之前,不能安排主伐。因此,特别提醒意向购买方该山场存在不能主伐的风险。(详见竟价文件)中标人中标后,因政策性原因不能砍伐,中标方若需砍伐年限适当延长的,到期之后,中标方与石谷村上田坑组进行商议。中标人砍伐运输林木期间,村要帮助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中标人运材道必须和村委会前期道路施工方商谈补偿款,经评估公司实际评估道路及青苗费补偿后,该道路无偿使用,任何人不得阻拦。报名费200元交予石谷村,联系人汪星明,联系电话*。 | |||||||||||||||
交易面积: 152.00 亩 其中: 商品林 152.00亩 | |||||||||||||||
报名费:¥ 200 | |||||||||||||||
保证金:¥ 20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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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3-09-22 | ||||||||||||||
成交人:汪世鹏 | 成交价:小写 *元 |
产权信息 |
登记日期:2023-08-21 | ||
所有权人:石谷村上田坑组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项目描述: 经安徽环蓝农 (略) (略) 对我村林场评估的大尖山山场小班号为6-1约152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林木使用权进行转让。经评估的山场杉木蓄积量(947立方米)和硬阔蓄积量(138立方米),评估值为*元,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本标的物转让期限至2028年9月1日止。该宗山场坐落在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因政策原因,在保护区优化整合之前,不能安排主伐。因此,特别提醒意向购买方该山场存在不能主伐的风险。(详见竟价文件)中标人中标后,因政策性原因不能砍伐,中标方若需砍伐年限适当延长的,到期之后,中标方与石谷村上田坑组进行商议。中标人砍伐运输林木期间,村要帮助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中标人运材道必须和村委会前期道路施工方商谈补偿款,经评估公司实际评估道路及青苗费补偿后,该道路无偿使用,任何人不得阻拦。报名费200元交予石谷村,联系人汪星明,联系电话*。 | ||
交易面积: 152.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152.00亩 | ||
项目位置: | ||
项目四至:小班6-1山界(东至:大降(小尖降);南至:上田坑界小降;西至:水沟;北至:东源山界小降。) | ||
坐标拐点: | ||
主要树种: | ||
株数:万株 | ||
平均树龄/树龄龄组:年 | ||
平均树高:米 | ||
平均胸径:厘米 | ||
蓄积(材积)量:立方米 | ||
附属设施: | ||
项目用途: | ||
补充说明: 1.意向受让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2.本次转让交易方式通过本网站网上竟价交易。3.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转让方不承担除权属外的瑕疵责任。4.买受人竞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成交款,视为弃标,转让方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转让方的赔偿金及费用。 | ||
承包权人: | 经营权人:村林场 |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集体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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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交易期限:4年11月 | ||||||||||||||
标段描述: 经安徽环蓝农 (略) (略) 对我村林场评估的大尖山山场小班号为6-1约152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林木使用权进行转让。经评估的山场杉木蓄积量(947立方米)和硬阔蓄积量(138立方米),评估值为*元,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本标的物转让期限至2028年9月1日止。该宗山场坐落在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因政策原因,在保护区优化整合之前,不能安排主伐。因此,特别提醒意向购买方该山场存在不能主伐的风险。(详见竟价文件)中标人中标后,因政策性原因不能砍伐,中标方若需砍伐年限适当延长的,到期之后,中标方与石谷村上田坑组进行商议。中标人砍伐运输林木期间,村要帮助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中标人运材道必须和村委会前期道路施工方商谈补偿款,经评估公司实际评估道路及青苗费补偿后,该道路无偿使用,任何人不得阻拦。报名费200元交予石谷村,联系人汪星明,联系电话*。 | |||||||||||||||
交易面积: 152.00 亩 其中: 商品林 152.00亩 | |||||||||||||||
报名费:¥ 200 | |||||||||||||||
保证金:¥ 20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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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3-09-22 | ||||||||||||||
成交人:汪世鹏 | 成交价:小写 *元 | ||||||||||||||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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