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市建设用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四次降价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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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敦化市建设用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四次降价拍卖-标的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8:30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依法对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64670.75m3按现状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64670.75m3按现状公开拍卖,明细如下:

标的

数量(立方米)

评估金额(元)

标的

数量(立方米)

评估金额(元)

标的1

2000

40,680

标的17

2000

40,680

标的2

2000

40,680

标的18

2000

40,680

标的3

2000

40,680

标的19

2000

40,680

标的4

2000

40,680

标的20

2000

40,680

标的5

2000

40,680

标的21

2000

40,680

标的6

2000

40,680

标的22

2000

40,680

标的7

2000

40,680

标的23

2000

40,680

标的8

2000

40,680

标的24

2000

40,680

标的9

2000

40,680

标的25

2000

40,680

标的10

2000

40,680

标的26

2000

40,680

标的11

2000

40,680

标的27

2000

40,680

标的12

2000

40,680

标的28

2000

40,680

标的13

2000

40,680

标的29

2000

40,680

标的14

2000

40,680

标的30

2000

40,680

标的15

2000

40,680

标的31

2000

40,680

标的16

2000

40,680

标的32

2670.75

54,320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9月16日-2023年9月22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 杨先生。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报名时间:竞买人应在2023年9月16日-9月22日下午15:00时(以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略) 办事处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详情咨询时予以说明),缴纳保证金*仟元/标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 (略) 红旗大街金穗家园10号楼。报名电话:* 刘女士。

四、应委托方要求,买受人须于2023年10月24日前运走该土壤,依据吉政办发[2022]17号文件《关 (略)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自然资耕发[2022]1号文件《延边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实施耕作层剥离土壤的利用要求,买受人竞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后,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绿化、生态保护修复、设施农业种植、农作物育苗、有机肥堆制等,不违规利用土壤。

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转入账户

名称: (略) (略) (略) 办事处

开户行: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079 030 2011 0152 0000 4209

(略) (略)

2023年9月16日

买卖合同

*方: (略) 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 (略) 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略) ,对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64670.75m3进行了公开拍卖。*方于2023年9月2 (略) (略) 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竞买取得了该土壤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 m3。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整(¥ 万元)。

*方必须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5:00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全部成交价款交齐,如不能交纳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方扣留,不予退还,该标的物所有权仍归*方所有,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方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数量以吉林华竣勘测 (略) 出具的储量报告为准,多不退,少不补,拍卖成交金额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

三、该土壤是露天存放,风吹日晒雨淋,实际数量和质量是否发生变化*方自负(以现状为准)。

四、拍卖成交后,涉及的装载费、运输费、看护保管费等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方承担。

五、拍卖合同签定后,即视为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移交给*方,*方应在2023年10月24日前将该土壤运走,该土壤露天存放,在此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方和拍卖人无关,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方和拍卖人无关。如因*方逾期清空该土壤堆放的场地,导致相关地块内涝或其它损失,由*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依据吉政办发[2022]17号文件《关 (略)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自然资耕发[2022]1号文件《延边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实施耕作层剥离土壤的利用要求,买受人竞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后,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绿化、生态保护修复、设施农业种植、农作物育苗、有机肥堆制等,不违规利用土壤,如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此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八、解决纠纷的办法: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 (略) (略) 裁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恪守。

*方(公章): (略) 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方(签章):

二0二三年 月 日

,吉林, (略) ,吉林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8:30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依法对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64670.75m3按现状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64670.75m3按现状公开拍卖,明细如下:

标的

数量(立方米)

评估金额(元)

标的

数量(立方米)

评估金额(元)

标的1

2000

40,680

标的17

2000

40,680

标的2

2000

40,680

标的18

2000

40,680

标的3

2000

40,680

标的19

2000

40,680

标的4

2000

40,680

标的20

2000

40,680

标的5

2000

40,680

标的21

2000

40,680

标的6

2000

40,680

标的22

2000

40,680

标的7

2000

40,680

标的23

2000

40,680

标的8

2000

40,680

标的24

2000

40,680

标的9

2000

40,680

标的25

2000

40,680

标的10

2000

40,680

标的26

2000

40,680

标的11

2000

40,680

标的27

2000

40,680

标的12

2000

40,680

标的28

2000

40,680

标的13

2000

40,680

标的29

2000

40,680

标的14

2000

40,680

标的30

2000

40,680

标的15

2000

40,680

标的31

2000

40,680

标的16

2000

40,680

标的32

2670.75

54,320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9月16日-2023年9月22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 杨先生。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报名时间:竞买人应在2023年9月16日-9月22日下午15:00时(以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略) (略) (略) 办事处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详情咨询时予以说明),缴纳保证金*仟元/标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 (略) 红旗大街金穗家园10号楼。报名电话:* 刘女士。

四、应委托方要求,买受人须于2023年10月24日前运走该土壤,依据吉政办发[2022]17号文件《关 (略)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自然资耕发[2022]1号文件《延边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实施耕作层剥离土壤的利用要求,买受人竞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后,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绿化、生态保护修复、设施农业种植、农作物育苗、有机肥堆制等,不违规利用土壤。

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转入账户

名称: (略) (略) (略) 办事处

开户行: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079 030 2011 0152 0000 4209

(略) (略)

2023年9月16日

买卖合同

*方: (略) 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 (略) 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略) ,对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64670.75m3进行了公开拍卖。*方于2023年9月2 (略) (略) 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竞买取得了该土壤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 (略) 敦林大街南侧, (略) 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 m3。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整(¥ 万元)。

*方必须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5:00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全部成交价款交齐,如不能交纳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拍卖方扣留,不予退还,该标的物所有权仍归*方所有,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方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数量以吉林华竣勘测 (略) 出具的储量报告为准,多不退,少不补,拍卖成交金额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

三、该土壤是露天存放,风吹日晒雨淋,实际数量和质量是否发生变化*方自负(以现状为准)。

四、拍卖成交后,涉及的装载费、运输费、看护保管费等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方承担。

五、拍卖合同签定后,即视为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移交给*方,*方应在2023年10月24日前将该土壤运走,该土壤露天存放,在此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方和拍卖人无关,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方和拍卖人无关。如因*方逾期清空该土壤堆放的场地,导致相关地块内涝或其它损失,由*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依据吉政办发[2022]17号文件《关 (略)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州自然资耕发[2022]1号文件《延边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实施耕作层剥离土壤的利用要求,买受人竞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后,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绿化、生态保护修复、设施农业种植、农作物育苗、有机肥堆制等,不违规利用土壤,如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此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八、解决纠纷的办法: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 (略) (略) 裁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恪守。

*方(公章): (略) 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方(签章):

二0二三年 月 日

,吉林, (略)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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