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焊业科技福建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公告
中机焊业科技福建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公告
中机焊业科技(福建)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公告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中机焊业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31%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438万元。
三、基本情况: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1月16日,注 (略) (略) 沙县区凤岗金明西路89号二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制品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审计, 截止2023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总资产6404.*万元,负债4992.*万元,净资产1411.*万元。经评估(资产基础法),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总资产人民币6404.*万元,负债人民币49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11.*万元。
四、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略) (略) | 465 | 31% |
2 | (略) (略) | 450 | 30% |
3 | (略) 集团海西(福建) (略) | 360 | 24% |
4 | 三 (略) | 225 | 15% |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的股权转让行为已履行批准与决策决议程序,批准 (略) (略) 董事会决议(〔2023〕8号)。
六、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总资产 | 6433.* | 6404.* |
总负债 | 5063.* | 4992.* |
所有者权益 | 1369.* | 1411.* |
营业收入 | 3964.33 | 949.91 |
净利润 | 61.90 | 39.54 |
七、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履约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对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周边条件经过充分调研和了解;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披露信息: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导致转让方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根据法规规定,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转让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交易条件:
1、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受让方按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3、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5、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6、其它未尽事宜以《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7、交易全部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标准减半)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万元,成交后该保证金可抵作转让价款(其保证性质不变)。
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 (略) 列东支行
账号:**
十一、公告期限: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7:3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若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征集到竞买人或评估有效期到期即终止。转让方另有安排的按其安排。
十二、交易方式:竞价。若仅征集到唯一意向竞买人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十三、联系方式:咨询:0598-*陈女士 报名:0598-*陈女士
地址: (略) 三元区江滨北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25日
中机焊业科技(福建)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公告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中机焊业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31%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438万元。
三、基本情况:标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1月16日,注 (略) (略) 沙县区凤岗金明西路89号二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制品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审计, 截止2023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总资产6404.*万元,负债4992.*万元,净资产1411.*万元。经评估(资产基础法),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总资产人民币6404.*万元,负债人民币49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11.*万元。
四、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略) (略) | 465 | 31% |
2 | (略) (略) | 450 | 30% |
3 | (略) 集团海西(福建) (略) | 360 | 24% |
4 | 三 (略) | 225 | 15% |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的股权转让行为已履行批准与决策决议程序,批准 (略) (略) 董事会决议(〔2023〕8号)。
六、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总资产 | 6433.* | 6404.* |
总负债 | 5063.* | 4992.* |
所有者权益 | 1369.* | 1411.* |
营业收入 | 3964.33 | 949.91 |
净利润 | 61.90 | 39.54 |
七、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履约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对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周边条件经过充分调研和了解;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披露信息: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导致转让方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根据法规规定,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转让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交易条件:
1、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受让方按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3、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5、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6、其它未尽事宜以《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7、交易全部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标准减半)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万元,成交后该保证金可抵作转让价款(其保证性质不变)。
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 (略) 列东支行
账号:**
十一、公告期限: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7:3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若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征集到竞买人或评估有效期到期即终止。转让方另有安排的按其安排。
十二、交易方式:竞价。若仅征集到唯一意向竞买人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十三、联系方式:咨询:0598-*陈女士 报名:0598-*陈女士
地址: (略) 三元区江滨北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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