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青年北路1号工行家属院1栋商4号商业用房所有权
喀什市青年北路1号工行家属院1栋商4号商业用房所有权
重 要 提 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或权益。
2、标的物目前空置状态,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3、不动产权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间不确定,请各位竞买人知悉。标的物面积如与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面积有出入,以过户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
4、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网拍平台缴纳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使用费上限人民币10万元(详见http://**_charge.html)。
5、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房产全部成交价款,并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拍卖佣金。
6、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办理完毕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后方可领取标的物,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标的物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25日12时至2023年9月26日12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 (略) 旁、 (略) 青年北路、 (略) 北一路及 (略) 房产,目前均空置状态,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拍卖,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结构 | 设计 用途 | 所在层/总层数 | 权证号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略) 旁营业用房 | 80 | 砖混 | 营业 用房 | 1/4 | 房权证霍城县字第*号 | * | * | 1000 | |
2 | (略) 青年北路1号( (略) )1栋商4号商业用房 | 166.06 | 混合 | 商业 用房 | 1/6 | 新(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 * | 2000 | |
3 | (略) 北一路240号1层商服用房 | 159.52 | 砖混 | 商业 用房 | 1/6 | (略) 字第*号 | * | * | 2000 | |
4 | (略) 准东路办公楼、车库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 908.45 | 1034.77 | 砖混 | 办公楼 | 1-2/2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2号 | * | * | 2000 |
126.32 | 车库 | 1/1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3号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地类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5204.3㎡ | 金融保险 | 出让 | 2045/6/1 | 阜国用(2006)第01号 |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以上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
三、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
1、报名流程:有意向竞买者须与拍卖人联系,并在拍卖人处办理线下竞买登记手续。审核通过后,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进行实名认证(上传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是身份证原件照;法人是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照)。
2、竞买保证金交纳: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新 (略)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账号:**)交纳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或权益。
2、标的物均已办理产权证,标的1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成交后可能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3、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不动产权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间不确定,请各位竞买人知悉。标的物面积如与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面积有出入,以过户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
标的物信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1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0991-*
线下接待地址: (略) 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
新 (略)
2023年9月8日
竞 买 须 知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9月25日12时至2023年9月26日12时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法律或规则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
1、报名流程:有意向竞买者须与拍卖人联系,并在拍卖人处办理线下竞买登记手续。审核通过后,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进行实名认证(上传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是身份证原件照;法人是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照)。
2、竞买保证金交纳: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新 (略)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账号:**)交纳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因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支付保证金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竞买登记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五、竞拍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1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物:位于 (略) 旁、 (略) 青年北路、 (略) 北一路及 (略) 房产,目前均空置状态,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拍卖,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结构 | 设计 用途 | 所在层/总层数 | 权证号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略) 旁营业用房 | 80 | 砖混 | 营业 用房 | 1/4 | 房权证霍城县字第*号 | * | * | 1000 | |
2 | (略) 青年北路1号( (略) )1栋商4号商业用房 | 166.06 | 混合 | 商业 用房 | 1/6 | 新(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 * | 2000 | |
3 | (略) 北一路240号1层商服用房 | 159.52 | 砖混 | 商业 用房 | 1/6 | (略) 字第*号 | * | * | 2000 | |
4 | (略) 准东路办公楼、车库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 908.45 | 1034.77 | 砖混 | 办公楼 | 1-2/2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2号 | * | * | 2000 |
126.32 | 车库 | 1/1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3号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地类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5204.3㎡ | 金融保险 | 出让 | 2045/6/1 | 阜国用(2006)第01号 |
八、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或权益。
2、标的物均已办理产权证,标的1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成交后可能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3、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不动产权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间不确定,请各位竞买人知悉。标的物面积如与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面积有出入,以过户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
标的物信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九、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网拍平台缴纳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使用费上限人民币10万元(详见http://**_charge.html)。
2、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房产全部成交价款,并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拍卖佣金。
十、有意者请联系拍卖人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欠费等情况,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日向拍卖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以下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状况有异议的,可在提交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物之状况全部认可。
十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3工作日内,买受人须持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拍卖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十四、拍卖价款支付方式或期限
拍卖标的物余款交付:拍卖成交之日起3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委托人与拍卖人确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五、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直接充抵其拍卖总成交价款。
2、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按原付款方式或原路径免息全额退还竞买人。
十六、标的物移交: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办理完毕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后方可领取标的物,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标的物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十七、标的物权属变更:一旦成为标的物买受人,由委托人、拍卖人出具相关证明后,委托人、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十八、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将取消竞买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须知中有关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买受人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第四节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如买受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九、如发生争议,由拍卖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十、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查看本次拍卖全部文件,包括本《竞买须知》、《拍卖公告》、《重要提示》、《资产拍卖事项告知书》及《拍卖资产过户协议书》等,一经报名及表明认可上述全部文件。
联系电话:*、0991-*
线下接待地址: (略) 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
新 (略)
2023年9月8日
拍卖标的物:喀什市青年北路1号(工行家属院)1栋商4号商业用房所有权,建筑面积:166.06㎡,混合结构,商业服务用房,所在层:1层,总层数:6层,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2.29㎡,商服用地,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05年3月31日至2045年3月31日止,不动产权证:新(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产权来源:自建,目前空置状态。
四至及其他:标的 (略) 青年北路1号,东临住宅、南临住宅、西临青年路、北临世纪大道。房屋外墙粉刷防水涂料,内墙及顶部乳胶漆,地面铺地板砖,装修状况整体为简单装修。
标的物信息仅供参考,摘自兆新评估专字(2023)第003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包含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V1013 | ¥1,900,391 | 2023年09月25日 12:06:24 |
重 要 提 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或权益。
2、标的物目前空置状态,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3、不动产权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间不确定,请各位竞买人知悉。标的物面积如与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面积有出入,以过户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
4、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网拍平台缴纳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使用费上限人民币10万元(详见http://**_charge.html)。
5、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房产全部成交价款,并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拍卖佣金。
6、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办理完毕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后方可领取标的物,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标的物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25日12时至2023年9月26日12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 (略) 旁、 (略) 青年北路、 (略) 北一路及 (略) 房产,目前均空置状态,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拍卖,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结构 | 设计 用途 | 所在层/总层数 | 权证号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略) 旁营业用房 | 80 | 砖混 | 营业 用房 | 1/4 | 房权证霍城县字第*号 | * | * | 1000 | |
2 | (略) 青年北路1号( (略) )1栋商4号商业用房 | 166.06 | 混合 | 商业 用房 | 1/6 | 新(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 * | 2000 | |
3 | (略) 北一路240号1层商服用房 | 159.52 | 砖混 | 商业 用房 | 1/6 | (略) 字第*号 | * | * | 2000 | |
4 | (略) 准东路办公楼、车库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 908.45 | 1034.77 | 砖混 | 办公楼 | 1-2/2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2号 | * | * | 2000 |
126.32 | 车库 | 1/1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3号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地类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5204.3㎡ | 金融保险 | 出让 | 2045/6/1 | 阜国用(2006)第01号 |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以上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
三、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
1、报名流程:有意向竞买者须与拍卖人联系,并在拍卖人处办理线下竞买登记手续。审核通过后,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进行实名认证(上传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是身份证原件照;法人是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照)。
2、竞买保证金交纳: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新 (略)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账号:**)交纳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或权益。
2、标的物均已办理产权证,标的1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成交后可能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3、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不动产权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间不确定,请各位竞买人知悉。标的物面积如与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面积有出入,以过户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
标的物信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1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0991-*
线下接待地址: (略) 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
新 (略)
2023年9月8日
竞 买 须 知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9月25日12时至2023年9月26日12时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法律或规则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
1、报名流程:有意向竞买者须与拍卖人联系,并在拍卖人处办理线下竞买登记手续。审核通过后,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进行实名认证(上传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是身份证原件照;法人是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照)。
2、竞买保证金交纳: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新 (略)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行号:*,账号:**)交纳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因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支付保证金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竞买登记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五、竞拍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1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物:位于 (略) 旁、 (略) 青年北路、 (略) 北一路及 (略) 房产,目前均空置状态,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拍卖,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结构 | 设计 用途 | 所在层/总层数 | 权证号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略) 旁营业用房 | 80 | 砖混 | 营业 用房 | 1/4 | 房权证霍城县字第*号 | * | * | 1000 | |
2 | (略) 青年北路1号( (略) )1栋商4号商业用房 | 166.06 | 混合 | 商业 用房 | 1/6 | 新(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 * | 2000 | |
3 | (略) 北一路240号1层商服用房 | 159.52 | 砖混 | 商业 用房 | 1/6 | (略) 字第*号 | * | * | 2000 | |
4 | (略) 准东路办公楼、车库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 908.45 | 1034.77 | 砖混 | 办公楼 | 1-2/2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2号 | * | * | 2000 |
126.32 | 车库 | 1/1 | 房权证阜房管字第15673号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地类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5204.3㎡ | 金融保险 | 出让 | 2045/6/1 | 阜国用(2006)第01号 |
八、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或权益。
2、标的物均已办理产权证,标的1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成交后可能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3、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不动产权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间不确定,请各位竞买人知悉。标的物面积如与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面积有出入,以过户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
标的物信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九、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网拍平台缴纳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使用费上限人民币10万元(详见http://**_charge.html)。
2、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房产全部成交价款,并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拍卖佣金。
十、有意者请联系拍卖人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欠费等情况,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日向拍卖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以下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状况有异议的,可在提交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物之状况全部认可。
十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3工作日内,买受人须持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拍卖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十四、拍卖价款支付方式或期限
拍卖标的物余款交付:拍卖成交之日起3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委托人与拍卖人确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五、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直接充抵其拍卖总成交价款。
2、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按原付款方式或原路径免息全额退还竞买人。
十六、标的物移交: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办理完毕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后方可领取标的物,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标的物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十七、标的物权属变更:一旦成为标的物买受人,由委托人、拍卖人出具相关证明后,委托人、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等按法律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十八、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将取消竞买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须知中有关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买受人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第四节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如买受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九、如发生争议,由拍卖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十、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查看本次拍卖全部文件,包括本《竞买须知》、《拍卖公告》、《重要提示》、《资产拍卖事项告知书》及《拍卖资产过户协议书》等,一经报名及表明认可上述全部文件。
联系电话:*、0991-*
线下接待地址: (略) 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
新 (略)
2023年9月8日
拍卖标的物:喀什市青年北路1号(工行家属院)1栋商4号商业用房所有权,建筑面积:166.06㎡,混合结构,商业服务用房,所在层:1层,总层数:6层,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2.29㎡,商服用地,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05年3月31日至2045年3月31日止,不动产权证:新(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产权来源:自建,目前空置状态。
四至及其他:标的 (略) 青年北路1号,东临住宅、南临住宅、西临青年路、北临世纪大道。房屋外墙粉刷防水涂料,内墙及顶部乳胶漆,地面铺地板砖,装修状况整体为简单装修。
标的物信息仅供参考,摘自兆新评估专字(2023)第003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建筑物及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包含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不包含构筑物及树木等其他土地附着物,也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V1013 | ¥1,900,391 | 2023年09月25日 1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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