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财政局等30家单位废旧资产转让公告
平遥县财政局等30家单位废旧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平遥县财政局等 单位废旧资产处置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平遥县财政局 | 转让方代码 | *69M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3-09-27——2023-10-09 17:00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平遥县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的废旧资产明细详见附件,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于实地踏勘,一切资产状态、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凭借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略)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 (略)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如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时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 (略) 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受让方请于竞价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移交工作。 十、现场踏勘联系人:1.平遥县统计局(程先生:*) 2.平遥县洪善镇第一中心校(梁先生:*) 3.平遥县民政局(温先生:*) 4.平遥县残疾人联合会(郝先生;*) 5.平遥县司法局(裴先生:*) 6.平遥县示范幼儿园(李女士:*) 7.平遥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董先生:*) 8.平遥县杜 (略) (刘女士:*) 9.平遥县朱坑乡第一中心校(张先生:*) 10.平遥县第二幼儿园(王女士:*) 11.平遥县社会保险中心(刘先生:*) 12.平遥县古陶镇东关小学校(温先生:*) 13.平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赵女士:*) 14.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任女士:*) 15.平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董女士:*) 16.平遥县融媒体中心(董女士:*) 17.平遥县南政乡第一中心校(韩女士:*) 18.平遥县第二中学校(史女士;*) 19.平遥县教育发展中心(武女士:*) 20.平遥县史志研究室(雷女士;*) 21.平遥县现代工程技术学校(刘先生:*) 22.平遥县古陶镇西关小学校(乔女士:*) 23.平遥县财政局(陈先生:*) 24.平遥县水利局(裴女士:*) 25.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裴女士:*) 26.平遥县汇济小学校(王先生:*) 27.平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程先生:*) 28.平遥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董女士:*) 29.平遥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李先生:*) 30.平遥县杜家庄乡中心校(韩先生:*)请工作时间联系。 | ||
标的名称 | 平遥县财政局等 单位废旧资产处置 | 转让底价 | 83695.00元 |
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 ||
底价 | 83695.00元 | ||
竞价时间 | 2023-10-10 10:0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任先生 | 联系电话 | 0354--* |
项目名称 | 平遥县财政局等 单位废旧资产处置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平遥县财政局 | 转让方代码 | *69M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3-09-27——2023-10-09 17:00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平遥县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的废旧资产明细详见附件,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于实地踏勘,一切资产状态、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凭借CA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略)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 (略)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如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时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 (略) 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受让方请于竞价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移交工作。 十、现场踏勘联系人:1.平遥县统计局(程先生:*) 2.平遥县洪善镇第一中心校(梁先生:*) 3.平遥县民政局(温先生:*) 4.平遥县残疾人联合会(郝先生;*) 5.平遥县司法局(裴先生:*) 6.平遥县示范幼儿园(李女士:*) 7.平遥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董先生:*) 8.平遥县杜 (略) (刘女士:*) 9.平遥县朱坑乡第一中心校(张先生:*) 10.平遥县第二幼儿园(王女士:*) 11.平遥县社会保险中心(刘先生:*) 12.平遥县古陶镇东关小学校(温先生:*) 13.平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赵女士:*) 14.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任女士:*) 15.平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董女士:*) 16.平遥县融媒体中心(董女士:*) 17.平遥县南政乡第一中心校(韩女士:*) 18.平遥县第二中学校(史女士;*) 19.平遥县教育发展中心(武女士:*) 20.平遥县史志研究室(雷女士;*) 21.平遥县现代工程技术学校(刘先生:*) 22.平遥县古陶镇西关小学校(乔女士:*) 23.平遥县财政局(陈先生:*) 24.平遥县水利局(裴女士:*) 25.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裴女士:*) 26.平遥县汇济小学校(王先生:*) 27.平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程先生:*) 28.平遥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董女士:*) 29.平遥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李先生:*) 30.平遥县杜家庄乡中心校(韩先生:*)请工作时间联系。 | ||
标的名称 | 平遥县财政局等 单位废旧资产处置 | 转让底价 | 83695.00元 |
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 ||
底价 | 83695.00元 | ||
竞价时间 | 2023-10-10 10:0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任先生 | 联系电话 | 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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