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原通辽煤炭市场办公楼北侧13间商业房整体招租年租金元,租期5年国资监测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原通辽煤炭市场办公楼北侧13间商业房整体招租年租金元,租期5年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办公楼和北侧13间商业房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元,租期5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27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6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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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0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信诚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元/年(含税价)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经开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0N435XX7 注册地: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2113 法定代表人:包精华 企业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办公楼及北侧13间商业房公开招租的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目前该标的处于闲置状态,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出租标的共有两栋楼,整体招租。分别为 (略) 场办公楼和北侧13间商业房。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办公楼的建筑面积为6207.21㎡,共5层,所在楼层1-5层,混合结构,坐北朝南,南入口,现用途为办公楼,供暖为自供暖。北侧13间商业房的建筑面积为3131.27㎡,共3层,所在楼层1-3层,混合结构,坐东朝西,西入口,用途为商业房,但标的室未接通电、水、暖的基础设施,接通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经了解5层楼水电暖设施齐全,可以正常使用,有消防栓可使用无喷淋;3层楼主体框架完好,水电暖有部分设施,有消防管道,无水无喷淋,不能正常使用。办公楼内消防设施需做改造,改造及后续验收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租赁标的以年为单位进行招租,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标的招租期限为5年。 4、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好 0475-* 勘验地址: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请做好标的现场的拍照和录像等相关工作。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租赁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承租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租赁合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资料递交中心,中心在收到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预付,一年一付,一次性支付。中心仅负责首年租金结算,剩余租金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年度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根据承租方要求开具发票。 4、出租方在收到首年全部租金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 5、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标的交付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费用及与经营相关的一切税、费。 7、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8、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租赁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出租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详见“特别告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9-27 00:00:00 至 2023-10-1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0-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出租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租赁法律文本 ;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9-27 00:00:00-2023-10-17 10:05: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无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丽娟、金子婷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艾伦 *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办公楼和北侧13间商业房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元,租期5年)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27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6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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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0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信诚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元/年(含税价)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经开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0N435XX7 注册地: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2113 法定代表人:包精华 企业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办公楼及北侧13间商业房公开招租的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目前该标的处于闲置状态,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出租标的共有两栋楼,整体招租。分别为 (略) 场办公楼和北侧13间商业房。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办公楼的建筑面积为6207.21㎡,共5层,所在楼层1-5层,混合结构,坐北朝南,南入口,现用途为办公楼,供暖为自供暖。北侧13间商业房的建筑面积为3131.27㎡,共3层,所在楼层1-3层,混合结构,坐东朝西,西入口,用途为商业房,但标的室未接通电、水、暖的基础设施,接通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经了解5层楼水电暖设施齐全,可以正常使用,有消防栓可使用无喷淋;3层楼主体框架完好,水电暖有部分设施,有消防管道,无水无喷淋,不能正常使用。办公楼内消防设施需做改造,改造及后续验收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租赁标的以年为单位进行招租,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标的招租期限为5年。 4、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好 0475-* 勘验地址: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G304线路东, (略) 场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请做好标的现场的拍照和录像等相关工作。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租赁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承租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租赁合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资料递交中心,中心在收到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预付,一年一付,一次性支付。中心仅负责首年租金结算,剩余租金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年度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根据承租方要求开具发票。 4、出租方在收到首年全部租金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 5、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标的交付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费用及与经营相关的一切税、费。 7、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8、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租赁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出租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详见“特别告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9-27 00:00:00 至 2023-10-1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0-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出租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租赁法律文本 ;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9-27 00:00:00-2023-10-17 10:05: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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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丽娟、金子婷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艾伦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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