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经营的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载体经营权招租3年项目二次挂牌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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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经营的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载体经营权招租3年项目二次挂牌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柳州 (略) 旗下经营的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载体经营权

项目编号

BBWCQJY23-901(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9/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0/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柳州 (略) 旗下经营的公交车辆车身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广告经营权

所在层数

-

标的数量

1021辆公交车车身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1个季度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5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

履约保证金

263万元

标的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不明确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其他情况

1.标的仅为现有实际运营的1021辆公交车(不含71路、56路、31路品牌全线车辆28辆、旅游大巴20辆、2024年计划报废车辆157辆)。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瑕疵等现状。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631.52万元/3年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 月30日

评估机构

广西祥浩资产土 (略)

租金底价

2368.37万元/3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人:柳州 (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柳州 (略)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10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263万元),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柳州 (略)

开户行:柳州银行营业部

账号:**

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2年及以上公交广告媒体投放代理经验或公交广告媒体经营资质。

3.“承租人具有中国广告协会“CNAA”认证的“一级广告企业”资质(媒体服务类或数字营销类)”。

4.近五年内((2018年8月至今)公司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柳州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仅用于公交车身广告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分包。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针对71路(党建宣传)、56路(民族团结专线宣传)、31路(拥军专线)等28辆预留全线车辆及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打造的专线线路,承租人有义务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品牌专线打造的车身广告上画工作,专线打造中车身广告媒体使用费部分由承租人与政府部门自行对接收取。

4.公交车辆出车趟次及租金计算方法

①公交车辆出车趟次:上一期租赁合同到期前3年(即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的月平均出车趟次为*趟(不含包车)。

②当月实际租金计算方式:当月实际租金=当月应收租金*当月实际出车趟次比率,若当月实际出车趟次比率大于100%,则相应增加租金;若当月实际出车趟次比率小于100%,则相应少收租金。 若最终计算得出当月实际租金低于合同期当月租金的90%时,则按当月合同期租金的90%收取,最低不少于63万元。若最终计算得出当月实际租金高于合同期当月租金的110%时,则按当月合同期租金的110%收取,最高不多于85万元。③出租方根据企业实际运营需求有权抽调运营公交线路上的车辆调度运营,承租人不得要求调整或减免租金。

5. (略) 的广告业务人员安置原则。新承租人必须 (略) (略) 南京 (略) 约定 (略) 从事公交广告业务职工的劳动关系(共22人),新承租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以上业务员岗位,保证同岗位其基薪及业务绩效计提不低于其在原 (略) 时的薪资标准 (以上述职工2017年、2018年1-8月在 (略) 工资明细表为参照标准 )。

6.跨期业务划分等衔接问题。 (略) (略) 合同期2023年9月30日结束,与新承租人的租赁时间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时间起计,2023年9月30日前签署但是未履行完毕的广告合同,由 (略) 履行,广告费用仍按原合同约定由第三方(原广告投放方) (略) ;原承租公司在新签订的租赁合同至上述签署但未履行完毕的广告合同履行完毕期间,在扣除车身广告21.99%的制作成本后(主营业务成本占收入的比例按原车身广告主合同附件《 (略) 专项审计报告-正德柳咨字(2018)011号》的 21.99%执行,税金按合同期满时国家届时执行的税率标准执行)需在每月5日前,按照合同发布期比例(以9月30日为节点),向新承租人支付上月所收取第三方(原广告承租方)的广告款中应分配给新承租人的部分款项。

7.所有公交车身喷绘由出租方向承租人进行有偿服务,喷绘单价 (略) 场定价及出租房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协议商定。出租方免费配置调度员协调广告制作车辆调度运送,承租人自行承担每车30元/趟(往返)的接送车劳务费;承租人自行承担车身广告制作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费。

7.新承租人必 (略) 创城 (略) 的创城工作任务,刊放创城广告,创城媒体征用时的正常标准为:平时创城广告比例保持达到30%(租赁期间出租 (略) 创城办的要求进行比例调整,中标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经济补偿)。

8.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承租人应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进行实地勘察及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及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双方确认后出租方可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3)。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 (略) 三中路140号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联系人:韦经理

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 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具备2年及以上公交广告媒体投放代理经验或公交广告媒体经营资质。(注意:提供每年1份公交系列媒体业务合同,且为不同项目或者营权证明材料(如公交系列媒体的租赁合同))。

(4)提供中国广告协会“CNAA I”证明商标准用证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8)未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查询记录截图

(9)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3)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具有2年及以上代理或运营公交系列媒体经营经验相匹配的证明文件(注意:提供每年1份公交系列媒体业务合同或者公交系列媒体的租赁合同,且为不同项目)。

(4)提供中国广告协会“CNAA I”证明商标准用证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8)未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查询记录截图

(9)现场踏勘确认书。

4.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rar

3公交车身租赁合同(模板).docx

4现场踏勘确认书(模板).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南宁)

陈经理 0772-*(柳州)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略) 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层

其 他

/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

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柳州

项目名称

柳州 (略) 旗下经营的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载体经营权

项目编号

BBWCQJY23-901(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9/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0/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柳州 (略) 旗下经营的公交车辆车身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广告经营权

所在层数

-

标的数量

1021辆公交车车身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1个季度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5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

履约保证金

263万元

标的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不明确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其他情况

1.标的仅为现有实际运营的1021辆公交车(不含71路、56路、31路品牌全线车辆28辆、旅游大巴20辆、2024年计划报废车辆157辆)。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瑕疵等现状。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631.52万元/3年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 月30日

评估机构

广西祥浩资产土 (略)

租金底价

2368.37万元/3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人:柳州 (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柳州 (略)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10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263万元),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柳州 (略)

开户行:柳州银行营业部

账号:**

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2年及以上公交广告媒体投放代理经验或公交广告媒体经营资质。

3.“承租人具有中国广告协会“CNAA”认证的“一级广告企业”资质(媒体服务类或数字营销类)”。

4.近五年内((2018年8月至今)公司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柳州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仅用于公交车身广告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分包。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针对71路(党建宣传)、56路(民族团结专线宣传)、31路(拥军专线)等28辆预留全线车辆及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打造的专线线路,承租人有义务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品牌专线打造的车身广告上画工作,专线打造中车身广告媒体使用费部分由承租人与政府部门自行对接收取。

4.公交车辆出车趟次及租金计算方法

①公交车辆出车趟次:上一期租赁合同到期前3年(即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的月平均出车趟次为*趟(不含包车)。

②当月实际租金计算方式:当月实际租金=当月应收租金*当月实际出车趟次比率,若当月实际出车趟次比率大于100%,则相应增加租金;若当月实际出车趟次比率小于100%,则相应少收租金。 若最终计算得出当月实际租金低于合同期当月租金的90%时,则按当月合同期租金的90%收取,最低不少于63万元。若最终计算得出当月实际租金高于合同期当月租金的110%时,则按当月合同期租金的110%收取,最高不多于85万元。③出租方根据企业实际运营需求有权抽调运营公交线路上的车辆调度运营,承租人不得要求调整或减免租金。

5. (略) 的广告业务人员安置原则。新承租人必须 (略) (略) 南京 (略) 约定 (略) 从事公交广告业务职工的劳动关系(共22人),新承租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以上业务员岗位,保证同岗位其基薪及业务绩效计提不低于其在原 (略) 时的薪资标准 (以上述职工2017年、2018年1-8月在 (略) 工资明细表为参照标准 )。

6.跨期业务划分等衔接问题。 (略) (略) 合同期2023年9月30日结束,与新承租人的租赁时间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时间起计,2023年9月30日前签署但是未履行完毕的广告合同,由 (略) 履行,广告费用仍按原合同约定由第三方(原广告投放方) (略) ;原承租公司在新签订的租赁合同至上述签署但未履行完毕的广告合同履行完毕期间,在扣除车身广告21.99%的制作成本后(主营业务成本占收入的比例按原车身广告主合同附件《 (略) 专项审计报告-正德柳咨字(2018)011号》的 21.99%执行,税金按合同期满时国家届时执行的税率标准执行)需在每月5日前,按照合同发布期比例(以9月30日为节点),向新承租人支付上月所收取第三方(原广告承租方)的广告款中应分配给新承租人的部分款项。

7.所有公交车身喷绘由出租方向承租人进行有偿服务,喷绘单价 (略) 场定价及出租房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协议商定。出租方免费配置调度员协调广告制作车辆调度运送,承租人自行承担每车30元/趟(往返)的接送车劳务费;承租人自行承担车身广告制作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费。

7.新承租人必 (略) 创城 (略) 的创城工作任务,刊放创城广告,创城媒体征用时的正常标准为:平时创城广告比例保持达到30%(租赁期间出租 (略) 创城办的要求进行比例调整,中标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经济补偿)。

8.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承租人应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进行实地勘察及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及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双方确认后出租方可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3)。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 (略) 三中路140号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联系人:韦经理

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 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具备2年及以上公交广告媒体投放代理经验或公交广告媒体经营资质。(注意:提供每年1份公交系列媒体业务合同,且为不同项目或者营权证明材料(如公交系列媒体的租赁合同))。

(4)提供中国广告协会“CNAA I”证明商标准用证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8)未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查询记录截图

(9)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3)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具有2年及以上代理或运营公交系列媒体经营经验相匹配的证明文件(注意:提供每年1份公交系列媒体业务合同或者公交系列媒体的租赁合同,且为不同项目)。

(4)提供中国广告协会“CNAA I”证明商标准用证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8)未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查询记录截图

(9)现场踏勘确认书。

4.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rar

3公交车身租赁合同(模板).docx

4现场踏勘确认书(模板).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南宁)

陈经理 0772-*(柳州)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

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略) 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层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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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

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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