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关于车牌号为新FH3K93长城牌轻型多用途货皮卡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关于车牌号为新FH3K93长城牌轻型多用途货皮卡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定于2023年10月13日12时--2023年10月14日12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新FH3K93长城牌轻型多用途货车一辆(国产);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03月7日;车辆识别号:LGWDBFIA9LJ*;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型号:CC1030QA60A;发动机号:*;发动机型号:GW4D20M;排量/功率:1996ML/122KW;车身颜色:白色;车辆出厂日期:2020年9月17日;发证日期:2021年3月17日;燃料种类:柴油;机动车状态:正常;行驶公里数:75720km;(车辆保险及车辆实际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协议价:80000元
起拍价:80000元
保证金:1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1、标的物存在违章罚款罚分情况;
2、车辆保险已脱险,到险时间2023年1月27日,交强险缴费1445.10元;(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3、审车已超期1年,审车费用330元。(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车辆可能会存在的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费用等,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停车费等均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单位: (略) 伊犁哈萨 (略) ;开户行: (略)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支行;开户联户行号:*;开户账号:*903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 (略) 伊犁哈萨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人:朱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2023年9月27日
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定于2023年10月13日12时--2023年10月14日12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新FH3K93长城牌轻型多用途货车一辆(国产);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03月7日;车辆识别号:LGWDBFIA9LJ*;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型号:CC1030QA60A;发动机号:*;发动机型号:GW4D20M;排量/功率:1996ML/122KW;车身颜色:白色;车辆出厂日期:2020年9月17日;发证日期:2021年3月17日;燃料种类:柴油;机动车状态:正常;行驶公里数:75720km;(车辆保险及车辆实际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协议价:80000元
起拍价:80000元
保证金:1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1、标的物存在违章罚款罚分情况;
2、车辆保险已脱险,到险时间2023年1月27日,交强险缴费1445.10元;(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3、审车已超期1年,审车费用330元。(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车辆可能会存在的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费用等,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停车费等均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单位: (略) 伊犁哈萨 (略) ;开户行: (略)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支行;开户联户行号:*;开户账号:*903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 (略) 伊犁哈萨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人: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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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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