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车辆处置公开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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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车辆处置公开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258号

一、标的简况

标的

信息

委托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标的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车辆处置公开拍卖

标的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广汽本田车辆一台,起拍价:20000元

标的地点

永兴县

标的踏勘

时间

2023年 9月27日—2023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735-*

王女士:*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起拍价

*万元整(小写:¥20000元)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相关

其他

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10月10日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标的的拍卖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受让方(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尾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上述款项的,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竞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该批拍卖车辆必须转过户,其转过户手续由买受人(竞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协助。车辆过户前所欠缴的一切费用及过户手续中规定应由原车辆产权人及买受人(竞得人)缴纳的一切税费(含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竞得人)承担。车辆违章罚款情况由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查询,一经应价则视为了解其违章情况,并自愿承担违章处罚。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事故均由买受人(竞得人)自行负责承担。若车辆出现无法过户的客观情况,经拍卖公司核实,委托方同意后可申请退车,但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及 (略) 一律不负责,由买受人(竞得人)全部承担。

6、买受人(竞得人)在交纳成交价尾款、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同时,每台车辆必须交纳人民币*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过户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竞得人)应将过 (略) 指定账号,待车辆过户完毕,提交过户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后,过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车辆转过户手续限定在拍卖成交之日起至2023年 11月11日前完成,否则,本公司将自逾期之日起按标的物总值每日5‰计收违约金。

7、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8、竞买人须于2023年10月10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与规则》(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拍,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承担。竞买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竞买人必须戴口罩,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交纳金额(人民币)

*仟元整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0日15点00分

保证金

退回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得的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10日15点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发布媒体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四、收费说明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5%计算,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李先生 0735-*

市场

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略) (略)

2023年9月27日


一、标的简况

标的

信息

委托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标的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车辆处置公开拍卖

标的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广汽本田车辆一台,起拍价:20000元

标的地点

永兴县

标的踏勘

时间

2023年 9月27日—2023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735-*

王女士:*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起拍价

*万元整(小写:¥20000元)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相关

其他

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10月10日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标的的拍卖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受让方(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尾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上述款项的,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竞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该批拍卖车辆必须转过户,其转过户手续由买受人(竞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协助。车辆过户前所欠缴的一切费用及过户手续中规定应由原车辆产权人及买受人(竞得人)缴纳的一切税费(含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竞得人)承担。车辆违章罚款情况由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查询,一经应价则视为了解其违章情况,并自愿承担违章处罚。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事故均由买受人(竞得人)自行负责承担。若车辆出现无法过户的客观情况,经拍卖公司核实,委托方同意后可申请退车,但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及 (略) 一律不负责,由买受人(竞得人)全部承担。

6、买受人(竞得人)在交纳成交价尾款、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同时,每台车辆必须交纳人民币*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过户保证金,成交后,买受人(竞得人)应将过 (略) 指定账号,待车辆过户完毕,提交过户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后,过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车辆转过户手续限定在拍卖成交之日起至2023年 11月11日前完成,否则,本公司将自逾期之日起按标的物总值每日5‰计收违约金。

7、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8、竞买人须于2023年10月10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与规则》(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拍,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承担。竞买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竞买人必须戴口罩,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交纳金额(人民币)

*仟元整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0日15点00分

保证金

退回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得的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10日15点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发布媒体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四、收费说明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5%计算,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永兴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李先生 0735-*

市场

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略) (略)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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