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变卖的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变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已于2023年9月26日电话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9月27日电话通知到了被执行人之一、短信通知了剩余被执行人及标的物承租人,特此公示。
(略) 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评估价:1667.41万元;二拍流拍价:933.7496万元;变卖价:933.7496万元,保证金:186.74992万元,增价幅度:4.6687万元(及其整数倍)。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105房地证2015字第56636号,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11月30日,房屋属于观江美郡,有物管管理。本次变卖范围包含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附1、2、3、4、5、6、7、8、9、10、11、12、13、14、29、30、31、33、34、36号共20套商服用房,据《 (略) 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中的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记载本次变卖总建筑面积为1260.92平方米,各套房产建筑面积、所处楼层、使用现状及租赁情况见下表:
房号 | 建筑面积(㎡) | 楼层 | 使用现状 | 租赁情况 |
附1 | 27.27 | 第1 | 已打通,目前已转租,实际用作“少儿舞蹈” | 承租人为王蕾,租期为2022年6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租金约为5500元/月,按季度支付,目前已交至2023年6月17日。 |
附2 | 62.28 | 第1 | ||
附3 | 62.7 | 第1 | 已打通,目前空置 | 已退租,无租赁 |
附4 | 107.75 | 第1 | ||
附5 | 34.09 | 第1 | ||
附6 | 34.09 | 第1 | ||
附7 | 34.09 | 第1 | ||
附8 | 34.09 | 第1 | 空置 | 无租赁 |
附9 | 34.0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路易叔叔皮革店” | 承租人为卢昌德,租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起始租金为85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目前租金实行一月一付。 |
附10 | 34.0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缘梦餐厅” | 承租人为余敬兰,租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起始租金为6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11 | 102.3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红颜火锅” | 承租人为申玲,租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起始租金为6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季付。 |
附12 | 62.7 | 第1 | 空置 | |
附13 | 36.65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竹苑面” | 承租人为钟泰群,租期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起始租金为8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14 | 60.51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走火烧烤” | 承租人为张旻,后转租给张正俊,租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起始租金为80元/㎡/月,2023年1月1日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据承租人口述租金已付至2023年6月。 |
附29 | 95.95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0 | 62.7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1 | 107.75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3 | 68.18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芳龄十八” | 承租人为李发勤,租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起始租金为4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34 | 102.39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厚慈记传统火锅” | 租赁合同已到期,口头续租使用,未约定租期。 |
附36 | 97.16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聚源茶楼” | 租赁合同已到期,口头续租,未约定租期,租金季付,目前已付至2023年7月。 |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1)本次变卖标 (略) 查封并设有抵押。(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3)本次变卖房产中部分已出租,本次为带租拍卖,租赁详情见附件《租赁合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了解。(4)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同一产权证上部分房产,建筑面积根据《 (略) 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确定;根据标的物产权证记事页记载,本次变卖标的物产区证未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但根据《 (略) 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中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推算产权证总面积应当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请竞买人注意,竞买成功后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标的物能否成功办理单独的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5)本次变卖房产中附1号附7号有扩建;2幢室外楼梯布局与产权证附图不一致,单独上行二楼的外接楼梯被拆除,一楼的内部上行楼梯被封闭,变卖成 (略) 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房屋违建处理、确认房屋面积、划分界限、修建隔断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人员及部门咨询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6)标的物的物业、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雍迦科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http://**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致电 (略) 人工预约:400-*、023-*。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提交委托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变卖方式:
1、竞买人应先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的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60天内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变卖期间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失败;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得本次变卖标的物。
4、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行 :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注:买受人转账时主账号(*17)和子账号(*)分开填写,账号栏 (略) 主账号,而6位数子账号则填写在备注栏中。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变卖未成交的或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并退回原支付账户,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需要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变卖成交后, (略) 按标的物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尾款的,法院重新变卖,并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留相应的保证金金额,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如税务机关在办理过户时要求买受人垫付应由出卖方缴纳的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联系。
9、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0、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11、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2、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1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 (略)
咨询电话:400-* 023-*
(略) 第一 (略) 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23-*
(略) 第一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一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已于2023年9月26日电话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9月27日电话通知到了被执行人之一、短信通知了剩余被执行人及标的物承租人,特此公示。
(略) 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评估价:1667.41万元;二拍流拍价:933.7496万元;变卖价:933.7496万元,保证金:186.74992万元,增价幅度:4.6687万元(及其整数倍)。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105房地证2015字第56636号,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11月30日,房屋属于观江美郡,有物管管理。本次变卖范围包含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附1、2、3、4、5、6、7、8、9、10、11、12、13、14、29、30、31、33、34、36号共20套商服用房,据《 (略) 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中的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记载本次变卖总建筑面积为1260.92平方米,各套房产建筑面积、所处楼层、使用现状及租赁情况见下表:
房号 | 建筑面积(㎡) | 楼层 | 使用现状 | 租赁情况 |
附1 | 27.27 | 第1 | 已打通,目前已转租,实际用作“少儿舞蹈” | 承租人为王蕾,租期为2022年6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租金约为5500元/月,按季度支付,目前已交至2023年6月17日。 |
附2 | 62.28 | 第1 | ||
附3 | 62.7 | 第1 | 已打通,目前空置 | 已退租,无租赁 |
附4 | 107.75 | 第1 | ||
附5 | 34.09 | 第1 | ||
附6 | 34.09 | 第1 | ||
附7 | 34.09 | 第1 | ||
附8 | 34.09 | 第1 | 空置 | 无租赁 |
附9 | 34.0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路易叔叔皮革店” | 承租人为卢昌德,租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起始租金为85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目前租金实行一月一付。 |
附10 | 34.0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缘梦餐厅” | 承租人为余敬兰,租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起始租金为6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11 | 102.3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红颜火锅” | 承租人为申玲,租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起始租金为6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季付。 |
附12 | 62.7 | 第1 | 空置 | |
附13 | 36.65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竹苑面” | 承租人为钟泰群,租期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起始租金为8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14 | 60.51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走火烧烤” | 承租人为张旻,后转租给张正俊,租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起始租金为80元/㎡/月,2023年1月1日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据承租人口述租金已付至2023年6月。 |
附29 | 95.95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0 | 62.7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1 | 107.75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3 | 68.18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芳龄十八” | 承租人为李发勤,租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起始租金为4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34 | 102.39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厚慈记传统火锅” | 租赁合同已到期,口头续租使用,未约定租期。 |
附36 | 97.16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聚源茶楼” | 租赁合同已到期,口头续租,未约定租期,租金季付,目前已付至2023年7月。 |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1)本次变卖标 (略) 查封并设有抵押。(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3)本次变卖房产中部分已出租,本次为带租拍卖,租赁详情见附件《租赁合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了解。(4)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同一产权证上部分房产,建筑面积根据《 (略) 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确定;根据标的物产权证记事页记载,本次变卖标的物产区证未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但根据《 (略) 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中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推算产权证总面积应当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请竞买人注意,竞买成功后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标的物能否成功办理单独的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5)本次变卖房产中附1号附7号有扩建;2幢室外楼梯布局与产权证附图不一致,单独上行二楼的外接楼梯被拆除,一楼的内部上行楼梯被封闭,变卖成 (略) 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房屋违建处理、确认房屋面积、划分界限、修建隔断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人员及部门咨询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6)标的物的物业、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 (略) 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雍迦科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http://**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致电 (略) 人工预约:400-*、023-*。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提交委托手续,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第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变卖方式:
1、竞买人应先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的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60天内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变卖期间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失败;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得本次变卖标的物。
4、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行 :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注:买受人转账时主账号(*17)和子账号(*)分开填写,账号栏 (略) 主账号,而6位数子账号则填写在备注栏中。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变卖未成交的或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并退回原支付账户,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需要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变卖成交后, (略) 按标的物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尾款的,法院重新变卖,并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留相应的保证金金额,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如税务机关在办理过户时要求买受人垫付应由出卖方缴纳的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不晚于2023年10月 (略) 第一 (略) 联系。
9、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0、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11、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2、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1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 (略)
咨询电话:400-* 023-*
(略) 第一 (略) 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23-*
(略) 第一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第一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