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房屋270平方米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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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房屋270平方米招租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矣马伴林区160.5亩

林地及房屋招租公告

禄丰村林场于2023年6月对管辖石林县境内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年租金价值评估,经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同意林场对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以公开招租的方式对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林场情况

禄丰村林场始建于1907年,至今已走过百年的沧桑。林场经营区域跨三州四县五乡镇,下设六个营林区(尖山林区、徐家山林区、各色楚林区、竹山林区、矣马伴林区、阿慈林区),全场经营面积10.88万亩,活立木蓄积31.93万立方米,林业用地面积8.28万亩,全场森林森林覆盖率62.4%

2.林地区域情况

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160.5亩林地为连片林地,林地地势平坦土壤深厚利于改造和农林生产,林地处通水通电四周环河水资源充裕,林场距石林西站(高铁站)2.5公里道路交通便利,林地区域发展条件较好。

二、林地出租标的情况

位于石林县板桥镇禄丰村林场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270平方米)标的物的经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出租。

序号

出租标的物名称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竞价增幅

(万元/次)

租金增幅 (5年/次)

1

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270平方米)

15.34

0.5

10%

三、经营及使用要求

1.竞得人必须持照经营,不得经营影响公共安全和影响公共卫生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房屋装修不得改变原房屋建筑结构,墙体不得擅自拆 除,装修改造方案须先报出租单位同意后才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3.竞得人不得将林地、房屋等标的物转让他人,竞得人对租赁期间自身的财物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竞得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

4.出租期间,因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国有林场改革等因素导致不能使用出租林地和房屋,出租合同自然终止。

四、租期

对外公开租赁20年的林地及房屋使用权(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五、租金

1.特别提示

本次招租过程中,竞得人在报价结束的当日必须向招租方缴纳合同履约金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照要求缴纳合同履约金的将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并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2. 合同履约金缴纳

金额5万元。签订租赁协议当日,由承租人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或解除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

3. 租金收取

由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收取租金,租金收缴方式实行一年一付制,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交纳第一年租金。

4.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租金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得人承担其违约责任。

六、公示时间

公告公示时间:**日17时至**日16时30分。

七、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3.报名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申请书》及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后,办理报名登记签字确认手续。

4.不接受联合竞租。

八、报名方式、时间及竞租文件获取

1.报名说明

凡报名参加竞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招租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在**日17时--**日16时30分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租的竞租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网上竞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国有产权经营权竞租。如因竞租申请人没有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CA数字证书的办理

若意向竞租人为企业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CA数字证书办理的相关要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若意向竞租人为个体经营户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银行卡复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CA办理窗口填写《自然人临时租用CA数字证书登记表》办理。 (略) 范围内( (略) 除外)办理的云南CA数字 (略) 通用。CA办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注:CA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申请人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

九、竞租保证金缴纳、退还

1.竞租保证金缴纳

竞租人应在**日16时30分前从竞租人账户以转账方式将竞租保证金50000元整汇达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账户,竞租保证金交纳名称必须与竞租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开户名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宜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里仁街分社

账号:0900 1034 0515 0012

2. 竞租保证金的退还

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回其原缴纳账户,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回其原缴纳账户。

十、招租公示、竞价时间及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网(网址http://**#/homePage)发布招租公告,公示期不低于5天,公示内容包含:出租方名称、林地及房屋地理位置和面积、招租底价、竞价时间、地点、竞价方式及其他附加条件等。

2.若公示期满后,竞租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不符合竞租条件,将取消竞价。

3.网络竞价时间

电子竞价于**日上午10:30正式开始。经本公司网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日上午10: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 网络电子竞价地点

各位竞租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租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十一、竞价规则

1.竞价期内,竞租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交易平台进行自由报价。第一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公布的起租价,一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

2.竞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3分钟限时竞价内,若没有新的报价,3分钟时限到后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标的成交,当前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4.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5.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6.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租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租人无法登*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三、本次竞价租赁标的物仅为林地和房屋的使用权。

十四、租赁合同、租金、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及首年租金。

十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按本公告与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签订《租赁合同》,或放弃租赁资格的,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并列入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联系黑名单,涉及国有资产租赁等一切事项不予接受任何报名。

十六、咨询电话

电话:0871-*,*

联系人:张文东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日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矣马伴林区160.5亩

林地及房屋招租公告

禄丰村林场于2023年6月对管辖石林县境内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年租金价值评估,经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同意林场对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以公开招租的方式对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林场情况

禄丰村林场始建于1907年,至今已走过百年的沧桑。林场经营区域跨三州四县五乡镇,下设六个营林区(尖山林区、徐家山林区、各色楚林区、竹山林区、矣马伴林区、阿慈林区),全场经营面积10.88万亩,活立木蓄积31.93万立方米,林业用地面积8.28万亩,全场森林森林覆盖率62.4%

2.林地区域情况

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160.5亩林地为连片林地,林地地势平坦土壤深厚利于改造和农林生产,林地处通水通电四周环河水资源充裕,林场距石林西站(高铁站)2.5公里道路交通便利,林地区域发展条件较好。

二、林地出租标的情况

位于石林县板桥镇禄丰村林场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270平方米)标的物的经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出租。

序号

出租标的物名称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竞价增幅

(万元/次)

租金增幅 (5年/次)

1

矣马伴林区160.5亩林地及地上房屋(270平方米)

15.34

0.5

10%

三、经营及使用要求

1.竞得人必须持照经营,不得经营影响公共安全和影响公共卫生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房屋装修不得改变原房屋建筑结构,墙体不得擅自拆 除,装修改造方案须先报出租单位同意后才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3.竞得人不得将林地、房屋等标的物转让他人,竞得人对租赁期间自身的财物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竞得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

4.出租期间,因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国有林场改革等因素导致不能使用出租林地和房屋,出租合同自然终止。

四、租期

对外公开租赁20年的林地及房屋使用权(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五、租金

1.特别提示

本次招租过程中,竞得人在报价结束的当日必须向招租方缴纳合同履约金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照要求缴纳合同履约金的将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并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2. 合同履约金缴纳

金额5万元。签订租赁协议当日,由承租人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或解除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

3. 租金收取

由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收取租金,租金收缴方式实行一年一付制,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交纳第一年租金。

4.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租金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得人承担其违约责任。

六、公示时间

公告公示时间:**日17时至**日16时30分。

七、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3.报名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申请书》及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后,办理报名登记签字确认手续。

4.不接受联合竞租。

八、报名方式、时间及竞租文件获取

1.报名说明

凡报名参加竞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招租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在**日17时--**日16时30分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租的竞租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网上竞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国有产权经营权竞租。如因竞租申请人没有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CA数字证书的办理

若意向竞租人为企业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CA数字证书办理的相关要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若意向竞租人为个体经营户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银行卡复 (略) (略) 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CA办理窗口填写《自然人临时租用CA数字证书登记表》办理。 (略) 范围内( (略) 除外)办理的云南CA数字 (略) 通用。CA办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注:CA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申请人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

九、竞租保证金缴纳、退还

1.竞租保证金缴纳

竞租人应在**日16时30分前从竞租人账户以转账方式将竞租保证金50000元整汇达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账户,竞租保证金交纳名称必须与竞租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开户名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宜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里仁街分社

账号:0900 1034 0515 0012

2. 竞租保证金的退还

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回其原缴纳账户,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回其原缴纳账户。

十、招租公示、竞价时间及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网(网址http://**#/homePage)发布招租公告,公示期不低于5天,公示内容包含:出租方名称、林地及房屋地理位置和面积、招租底价、竞价时间、地点、竞价方式及其他附加条件等。

2.若公示期满后,竞租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不符合竞租条件,将取消竞价。

3.网络竞价时间

电子竞价于**日上午10:30正式开始。经本公司网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日上午10: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 网络电子竞价地点

各位竞租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租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十一、竞价规则

1.竞价期内,竞租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交易平台进行自由报价。第一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公布的起租价,一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

2.竞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3分钟限时竞价内,若没有新的报价,3分钟时限到后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标的成交,当前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4.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5.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6.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租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租人无法登*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三、本次竞价租赁标的物仅为林地和房屋的使用权。

十四、租赁合同、租金、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及首年租金。

十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按本公告与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签订《租赁合同》,或放弃租赁资格的,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并列入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联系黑名单,涉及国有资产租赁等一切事项不予接受任何报名。

十六、咨询电话

电话:0871-*,*

联系人:张文东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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