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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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价格 8,000 万元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总转让比例 100%
项目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 (略)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5-04-16
所在地区 湖南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江南大道8号
经营范围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窄轨机车车辆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船舶设计;船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国新
经营规模 小型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3HE* 挂牌价格 8,000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28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01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一、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 (略) 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 (略) 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 (略) 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 (略)
标的企业简介

中冶京诚(湘潭) (略) 于2015年4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220吨、363吨矿用自卸车及新能源电力机车,是高端装备制造业代表性企业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100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5-04-16
所在地区 湖南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江南大道8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经营范围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窄轨机车车辆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船舶设计;船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国新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4X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82人 其中:在岗 82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京诚 (略)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6,385.44 -1,612.17 -1,612.1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34,266.22 37,313.62 -3,047.4
审计机构 沧州冀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08-31 4,166.* -435.* -43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31,230.* 28,713.* 2,516.*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湖南盛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07-15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8-16
评估报告文号 湘盛泰资评字[2023]第001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 ——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 ——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30,761.25 36,920.66
流动负债(万元) —— ——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28,924.43 28,924.43
净资产(万元) 1,836.82 7,996.23
标的对应评估值 7,996.23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京诚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业主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XE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河北 (略) (略)
住所/注册地址 东至中欧路北至航空大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国新
注册资本 46,2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对中冶京诚(湘潭) (略) 股权转让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7-18
批准文号 中捷国资金融字【2023】23号
四、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8,00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 (略) 场有限公司结算。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进行线上报名,同时 (略) 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于项目挂牌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项目 (略) 场有限公司发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转让方及受让方承担。

二、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付款期限:

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00万元,剩余款项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分期付款期间,剩余款项*方应当提供*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同时签订担保合同,并应当按4倍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在中冶京诚 (略) 支付股权转让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15日)之后产生的中冶京诚(湘潭) (略) 在利勃海尔诉讼案件中发生的诉讼费用后,诉讼过程与结果中的责任、权利、利益均归属中冶京诚 (略) 。中冶京诚 (略) 与中冶京诚(湘潭) (略) 另行签订诉讼收益归属协议。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1-01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 (略) 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二、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 (略) 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 (略) 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七、交易须知

略。

八、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 (略) 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 (略) 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 (略) 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 (略) 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价格 8,000 万元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总转让比例 100%
项目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 (略)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5-04-16
所在地区 湖南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江南大道8号
经营范围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窄轨机车车辆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船舶设计;船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国新
经营规模 小型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3HE* 挂牌价格 8,000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28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01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一、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 (略) 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 (略) 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 (略) 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京诚(湘潭) (略)
标的企业简介

中冶京诚(湘潭) (略) 于2015年4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220吨、363吨矿用自卸车及新能源电力机车,是高端装备制造业代表性企业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100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5-04-16
所在地区 湖南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江南大道8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经营范围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窄轨机车车辆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船舶设计;船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国新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4X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82人 其中:在岗 82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京诚 (略)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6,385.44 -1,612.17 -1,612.1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34,266.22 37,313.62 -3,047.4
审计机构 沧州冀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08-31 4,166.* -435.* -43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31,230.* 28,713.* 2,516.*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湖南盛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07-15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8-16
评估报告文号 湘盛泰资评字[2023]第001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 ——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 ——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30,761.25 36,920.66
流动负债(万元) —— ——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28,924.43 28,924.43
净资产(万元) 1,836.82 7,996.23
标的对应评估值 7,996.23 万元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京诚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业主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XE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河北 (略) (略)
住所/注册地址 东至中欧路北至航空大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国新
注册资本 46,2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捷产业园区国资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对中冶京诚(湘潭) (略) 股权转让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7-18
批准文号 中捷国资金融字【2023】23号
四、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8,00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 (略) 场有限公司结算。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进行线上报名,同时 (略) 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于项目挂牌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项目 (略) 场有限公司发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转让方及受让方承担。

二、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付款期限:

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00万元,剩余款项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分期付款期间,剩余款项*方应当提供*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同时签订担保合同,并应当按4倍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在中冶京诚 (略) 支付股权转让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15日)之后产生的中冶京诚(湘潭) (略) 在利勃海尔诉讼案件中发生的诉讼费用后,诉讼过程与结果中的责任、权利、利益均归属中冶京诚 (略) 。中冶京诚 (略) 与中冶京诚(湘潭) (略) 另行签订诉讼收益归属协议。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1-01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 (略) 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二、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 (略) 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 (略) 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七、交易须知

略。

八、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 (略) 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 (略) 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 (略) 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 (略) 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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