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148号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6.10%股权转让项目
2023年第2148号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6.10%股权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 7,088.*万元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染路1号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孙希宝 | 成立时间 | 2001-04-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546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66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氯酸盐、高氯酸盐系列产品加工制造及相关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商品展销、咨询服务(专项审批除外);场地、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03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13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
1 | 大连 (略) | 37.06 | * | |
2 | 大连中邦 (略) | 16.48 | * | |
3 |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0 | * | |
4 |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 (略) | 6.50 | * | |
5 | 大连 (略) | 6.10 | * | |
6 | (略) (略) | 5.38 | * | |
7 |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 | * | |
8 |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3.50 | * | |
9 | 大连航天半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 | |
10 | 大连佳合 (略) | 1.83 | * | |
11 | 嘉兴金生炜业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3位股东 | 2.65 | *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备注 | 业务无法提供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 | --- | --- | |
备注 | 业务无法提供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评估报告显示: (1)本次评估,被投资单位 (略) 2019年度、2020年度的会计报表数据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的审计报告结果,2021年度的会计报表数据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的审计报告结果。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会计报表数据由被投资企业提供,未经过审计确认。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大连 (略) 持有 (略) 约8.72%(=333.28万元/3822万元)股权,在评估报告日前被投资企业 (略) 进行了混改,引进了新的投资者,注册资本增加到5460万元,导致大连 (略) 持有的 (略) 股权被稀释,截至评估报告日大连 (略) 持有 (略) 6.104%的股权。 2、转让方清算组已对转让标的申请了保护性查封,转让方清算组承诺在本项目工商变更之日前办理转让标的的解封事宜,并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大连 (略)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略)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嘉兴金生炜业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航天半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同等条件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详见本项目“交易方式说明”。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欲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在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以外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最终报价后须向大连产权交易所表示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转让标的企业因涉密要求,不得对外披露财务信息,如意向受让方(除原股东外)需尽职调查的,须先行与标的企业签署《保密协议》后,在公告期内前往标的企业进行查阅(未经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转让底价:¥ 7,088.*万元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染路1号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孙希宝 | 成立时间 | 2001-04-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546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66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氯酸盐、高氯酸盐系列产品加工制造及相关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商品展销、咨询服务(专项审批除外);场地、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03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13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
1 | 大连 (略) | 37.06 | * | |
2 | 大连中邦 (略) | 16.48 | * | |
3 |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0 | * | |
4 |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 (略) | 6.50 | * | |
5 | 大连 (略) | 6.10 | * | |
6 | (略) (略) | 5.38 | * | |
7 |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 | * | |
8 |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3.50 | * | |
9 | 大连航天半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 | |
10 | 大连佳合 (略) | 1.83 | * | |
11 | 嘉兴金生炜业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3位股东 | 2.65 | *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备注 | 业务无法提供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 | --- | --- | |
备注 | 业务无法提供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评估报告显示: (1)本次评估,被投资单位 (略) 2019年度、2020年度的会计报表数据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的审计报告结果,2021年度的会计报表数据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的审计报告结果。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会计报表数据由被投资企业提供,未经过审计确认。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大连 (略) 持有 (略) 约8.72%(=333.28万元/3822万元)股权,在评估报告日前被投资企业 (略) 进行了混改,引进了新的投资者,注册资本增加到5460万元,导致大连 (略) 持有的 (略) 股权被稀释,截至评估报告日大连 (略) 持有 (略) 6.104%的股权。 2、转让方清算组已对转让标的申请了保护性查封,转让方清算组承诺在本项目工商变更之日前办理转让标的的解封事宜,并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大连 (略)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略)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嘉兴金生炜业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航天半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同等条件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详见本项目“交易方式说明”。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欲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在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以外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最终报价后须向大连产权交易所表示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转让标的企业因涉密要求,不得对外披露财务信息,如意向受让方(除原股东外)需尽职调查的,须先行与标的企业签署《保密协议》后,在公告期内前往标的企业进行查阅(未经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