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拟出让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拟出让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拟出让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NTZY-T2023-0016
2.项目名称: (略) 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拟出让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类型:服务
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140万元(预估金额,费用根据单个地块面积按实结算)
7.最高限价:3元/平方米,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0日止。
地点:投标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2023年 10月 12 日 8点 30分至 9点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12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 (略) 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503东单元二楼。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 12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503东单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季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海门区海永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正元 (略)
联系方式: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产业园内503东单元二楼
项目概况
(略) 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拟出让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NTZY-T2023-0016
2.项目名称: (略) 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采购拟出让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类型:服务
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140万元(预估金额,费用根据单个地块面积按实结算)
7.最高限价:3元/平方米,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0日止。
地点:投标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2023年 10月 12 日 8点 30分至 9点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12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 (略) 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503东单元二楼。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 12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503东单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季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海门区海永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正元 (略)
联系方式: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产业园内503东单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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