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丘地号:3-70/306、建筑面积为174.23平方米的房屋
长春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丘地号:3-70/306、建筑面积为174.23平方米的房屋
拍 卖 公 告
(第 一 次)
(略) 绿 (略) 将于2023年10月2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谷伟名下坐落于长春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权利证号:*;丘地号:3-70/86-1-24(306);建筑面积为174.23平方米的房屋。(详见报告)
(房屋可能存在欠物业费、取暖费等,房屋尚未清空,法院对房屋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价为1,690,786.00元,起拍价为1,183,550.20元,保证金为118,355.02元,加价幅度为2000.00元。
二、拍卖时间:2023年10月2日10时至2023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程序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咨询电话:0431-*)
六、特别提示: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所形成的费用及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任何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竞买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房屋可能存在欠物业费、取暖费等,房屋尚未清空,法院对房屋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拍卖标的所在地有限购要求的,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时必须符合限定购买条件。
3.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法官在规定时间内交接拍卖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解除查封需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物权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间可能会延长。
七、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竞拍前至少三个 (略) 联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10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绿 (略) ,开户银行:建行长春西安广场支行,账号:2205 0131 6500 0000 0130 - 2148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一旦竞买成功,视为对标的详情及拍卖须知所列事项全部认同,责任自负。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本次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供暖、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 (略) 联系。
十四、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朱法官联系电话:0431-*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431-*
京东平台电话:400-622-9586
(略) 绿 (略)
2023 年 8月 31日
处置类住宅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3)吉0106执恢281号 | |
房屋所有权证 | * | ||
土地使用权证 | |||
标的所有人 | 陈影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土地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
租赁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以登记机关审核为准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略) 绿 (略) 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74.23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房产年龄 | 18年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户型 | 三室三厅二卫 | ||
房屋所在楼层 | 三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现状拍卖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1,690,786.00元 |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 |||
网拍号(?? ? 2023吉0106执恢281号?? ) | |||
执行案号 | (2023)吉0106执恢281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朱兴海??? * |
标的物名称 | 被执行人谷伟名下坐落于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权利证号:*;丘地号:3-70/86-1-24(306);建筑面积为174.23平方米的房屋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无 | ||
3.有无钥匙??????????????????????????????????? ? 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略) 看样 | ||
4.查封情况?????????????????????????????????????? ? ( (略) 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 首封 ? 2023.4.25--2026.4.24?????????????????????????????????????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房屋可能存在欠物业费、取暖费等,房屋尚未清空,法院对房屋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
拍 卖 公 告
(第 一 次)
(略) 绿 (略) 将于2023年10月2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谷伟名下坐落于长春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权利证号:*;丘地号:3-70/86-1-24(306);建筑面积为174.23平方米的房屋。(详见报告)
(房屋可能存在欠物业费、取暖费等,房屋尚未清空,法院对房屋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价为1,690,786.00元,起拍价为1,183,550.20元,保证金为118,355.02元,加价幅度为2000.00元。
二、拍卖时间:2023年10月2日10时至2023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程序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咨询电话:0431-*)
六、特别提示: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所形成的费用及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任何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竞买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房屋可能存在欠物业费、取暖费等,房屋尚未清空,法院对房屋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拍卖标的所在地有限购要求的,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时必须符合限定购买条件。
3.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法官在规定时间内交接拍卖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解除查封需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物权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间可能会延长。
七、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竞拍前至少三个 (略) 联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3年10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绿 (略) ,开户银行:建行长春西安广场支行,账号:2205 0131 6500 0000 0130 - 2148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一旦竞买成功,视为对标的详情及拍卖须知所列事项全部认同,责任自负。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本次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供暖、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 (略) 联系。
十四、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朱法官联系电话:0431-*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431-*
京东平台电话:400-622-9586
(略) 绿 (略)
2023 年 8月 31日
处置类住宅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3)吉0106执恢281号 | |
房屋所有权证 | * | ||
土地使用权证 | |||
标的所有人 | 陈影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土地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
租赁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以登记机关审核为准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略) 绿 (略) 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74.23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房产年龄 | 18年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户型 | 三室三厅二卫 | ||
房屋所在楼层 | 三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现状拍卖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1,690,786.00元 |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 |||
网拍号(?? ? 2023吉0106执恢281号?? ) | |||
执行案号 | (2023)吉0106执恢281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朱兴海??? * |
标的物名称 | 被执行人谷伟名下坐落于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权利证号:*;丘地号:3-70/86-1-24(306);建筑面积为174.23平方米的房屋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A21栋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无 | ||
3.有无钥匙??????????????????????????????????? ? 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略) 看样 | ||
4.查封情况?????????????????????????????????????? ? ( (略) 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 首封 ? 2023.4.25--2026.4.24?????????????????????????????????????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房屋可能存在欠物业费、取暖费等,房屋尚未清空,法院对房屋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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