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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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采购

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采购

标的系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采购,拟按采购单价不高于最高限价5236元/平方米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将资格条件和供房标准相关文件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审核后持采购方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确认书》、资格条件和供房标准相关文件到重庆联交所巫山支所现场(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1800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供应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授权其中一家联合体成员代表联合体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价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对本次交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含联合体)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含联合体),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可凭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签备案的《 (略) 商品房买卖合同》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含房地产开发,并持有房地产开发一级或二级资质(以提交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

七、本次采购的办公用房须满足以下标准:(1)位于巫山县城内且为新建一手清水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到35000平方米之间,房屋分布不超过5栋,每栋房屋提供的楼层为连续楼层(一楼大厅除外),每层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以提交的《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预测)》或《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竣工)》为准;(2)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或者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以提交的《 (略) 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3)所在楼栋入户大厅层高不低于4.2米,入户大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采购方与其他权利人共享使用权),每栋房屋配套的电梯不得少于2台,以提交的施工图纸为准;(4)所供房屋在住建委备案的建筑面积含税单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以提供的住建委备案表为准;(5)权属清晰,无占用、租赁、抵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以提交的承诺书为准);(6)供应商在完成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手续后,须于2023年10月30日前移交给采购方。

八、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价款由采购方分三期支付:(1)第一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1.5%)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供应商收到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办理《 (略)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2)第二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48.5%)在2023年10月30日前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供应商在收到价款之日负责将房屋移交给采购方,并在移交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剩余价款在供应商办理完产权登记手续后,于 2024年2月10日前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九、本次房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产权登记等)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采购方、供应商各自承担。

十、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15万元向供应商收取,供应商须于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十一、本次采购价为含税价,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地 址: (略) 巫山县龙江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邬老师)


附件下载:
联合供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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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供应协议

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采购

标的系重庆市巫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采购,拟按采购单价不高于最高限价5236元/平方米协议或竞价征集供应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将资格条件和供房标准相关文件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审核后持采购方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确认书》、资格条件和供房标准相关文件到重庆联交所巫山支所现场(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1800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供应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授权其中一家联合体成员代表联合体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价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对本次交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含联合体)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含联合体),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可凭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签备案的《 (略) 商品房买卖合同》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含房地产开发,并持有房地产开发一级或二级资质(以提交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

七、本次采购的办公用房须满足以下标准:(1)位于巫山县城内且为新建一手清水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到35000平方米之间,房屋分布不超过5栋,每栋房屋提供的楼层为连续楼层(一楼大厅除外),每层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以提交的《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预测)》或《 (略) 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竣工)》为准;(2)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或者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以提交的《 (略) 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3)所在楼栋入户大厅层高不低于4.2米,入户大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采购方与其他权利人共享使用权),每栋房屋配套的电梯不得少于2台,以提交的施工图纸为准;(4)所供房屋在住建委备案的建筑面积含税单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以提供的住建委备案表为准;(5)权属清晰,无占用、租赁、抵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以提交的承诺书为准);(6)供应商在完成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手续后,须于2023年10月30日前移交给采购方。

八、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价款由采购方分三期支付:(1)第一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1.5%)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供应商收到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办理《 (略)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2)第二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48.5%)在2023年10月30日前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供应商在收到价款之日负责将房屋移交给采购方,并在移交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剩余价款在供应商办理完产权登记手续后,于 2024年2月10日前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九、本次房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产权登记等)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采购方、供应商各自承担。

十、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15万元向供应商收取,供应商须于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十一、本次采购价为含税价,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地 址: (略) 巫山县龙江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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