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渝05破237号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房地产及相关权益推介公告
2022渝05破237号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房地产及相关权益推介公告
(略)
(略) 正 (略) 在建工程房地产及相关权益推介公告
2022年7月6日, (略) 第五 (略) (以下简称“ (略) ”)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 (略) 裁定受理天津新华 (略) (以下简称“天津创富”)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 (略) 裁定对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5月26日, (略) 裁定宣告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破产。
为顺利开展后续新华信托管理人对信托产品“新华信托·鄂尔多斯正东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正东项目”)项下对正东项目222,024.41㎡共1076套在建工程房地产(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并办理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产权证)及相关权益的公开变价处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意向方。
以下新华信托参与的交易、法律文件签署、权属登记等均属于新华信托作为信托产品受托人履行受托人职责,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和相关责任均由信托产品承担。
一、拟拍卖标的
正东项目共1076套在建工程房地产(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并办理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产权证)及相关权益。
底层资产由新华信托固有、正东项目及其他权利人共有。
二、拟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以物抵债情况
2011年5月21日,新华信托通过《新华信托·鄂尔多斯正东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作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号)设立正东地产信托计划,信托规模为128,000-130,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约定以信托资金20,000万元 (略) 正 (略) (以下简称“正东公司”)进行增资,以信托资金8,000万元受让李正伟持有的正东地产80%股权,剩余 (略) 资本公积。根据《新华信托·鄂尔多斯正东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补充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F*号),正东地产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为120,660万元。
2017年12月6日,新华信托代表正东项目,与张金芬、正东公司、李正伟、李祎签订《五方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号),约定张金芬受让新华信托作为 (略) 80%的股权及92,660万元资本公积对应的全部权益,已实现信托资金退出,股权受让价款为217,792.36万元。2017年12月15日,就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张金芬与新华信托签署《 (略) 正 (略) 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号)。
2017年12月24日,新华信托代 (略) 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新华合同第Y*号),合同约定,新华信托向张金芬转让股份,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正东公司为新华信托享有的请求张金芬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7年12月28日,新华信托与张金芬、正东公司、李正伟、李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合同编号:新华合同第Y*号),就以下债务达成清偿协议:(1)债务1:依据《保证合同》,正东公司应当向新华信托承担保证责任而支付的股权受让价款217,792.36万元;(2)债务2:依据《借款合同》(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正东公司应当向新华信托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8,234.38万元;(3)正东公司应当向新华信托归还因(2013)内民一初字12号、(2013)内民一初字13号案件由新华信托垫付的律师服务费80万元。合计226,106.74万元债务。
合同约定,以附件1记载的正东广场项目在建工程房地产抵偿上述新华信托226,106.74万元债务;负债清偿顺序依次为债务3、债务2、债务1;待房产全部签署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网签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负债全部清偿。
(二)违约金情况
根据上述《债务清偿协议》(合同编号:新华合同第Y*号)第3.7条、第4.3条规定,正东公司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依法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抵偿住宅交付予新华信托;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依法峻工验收合格的其他全部抵偿房产交付予新华信托,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未按期交付房产所对应抵偿金额(以附件1确定金额为准)0.015%*逾期天数。
(三)抵债资产基本情况
新华信托作为正东地产信托 (略) 及其股东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以附件1记载的正东广场项目在建工程房地产抵偿上述新华信托226,106.74万元债务。后续针对附件记载的部分房产进行了置换。目前抵债在建工程为正东广场项目222,024.41㎡共1076套在建工程房地产抵偿信托计划226,106.74万元债务。该抵债房产包括住宅、酒店、公寓、写字楼、娱乐场所、商业区和商场几个部分,其中包括:
1.正东广场项目下正东家园住宅1-15号楼中127套房屋,面积共计38,437.84㎡;
2.正东广场项目下喜来登酒店中24套房屋,面积共计39,923.71㎡;
3.正东广场项目下公寓中814套房屋,面积共计47,888.04㎡;
4.正东广场项目下福朋、A区B座、A区C座写字楼中87套房屋,面积共计35,502.44㎡;
5.正东广场项目下KTV、洗浴等娱乐设施中4套房屋,面积共计10,602.11㎡;
6.正东广场项目下喜来登大堂、1-5层、17号楼-2-2023号中7套商业房屋,面积共计26,870.90㎡;
7.正东广场项目下ABC区1-6层商场中13套房屋,面积共计22,799.37㎡;
以上房屋数量共计1,076套,面积222,024.41㎡。
根据2014年3月重庆金友资产评估土 (略) 的评估结果,该在建工程评估总价值为312,631.77万元。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查询结果现实,上述1076套房产已经全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详见附件1)。
(四)正东广场项目基本情况
正 (略) 所开发的房地产综合体项目,为正东公司最主要的资产。项目位 (略) 东胜区铁西主干道鄂托克西街南、中央路西、景致路东,建筑净用地面积约18.7万㎡,总建筑面积约81万㎡,地上可售面积约67万㎡,拟建设成一个集“五星级喜来登酒店、四星级福朋酒店、大型会议中心、高端商场、品牌商业街、*级写字楼、公寓式写字楼、高端住宅”等业态于一体的 (略) 综合体项目。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中写字楼、公寓式写字楼、酒店、商业等面积共计494,358.00㎡,住宅建筑面积191,836.00㎡。
图1-图中前排左侧两栋为写字楼,右侧为四星级酒店,低层为商场,中排为公寓,后三排建筑为正东家园小区住宅
(五)正东广场项目进展情况
1、证照:项目目前五证齐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抵债的1076套房屋已全部网签至新华信托名下,尚未过户。
2、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全部主体结构均已封顶,其中A区(酒店、商场、写字楼区域)主要砌体工程和屋面工程基本完成;B区(公寓式写字楼区域)主要砌体工程和屋面工程基本完成;C区(住宅区域)主体工程完成,砌体工程和屋面工程基本完成,总体进度在50%左右。
图2-公寓
图3-正东家园小区住宅
三、担保及保全情况
正东地产信托计划持有的房产无抵押、保全措施。
四、资产优势介绍
以物抵债的1076套房屋的网签合同、备案登记等手续完善。
正东广场项目位 (略) 东胜区东西主干道鄂托克西街南、中央路西、景致路东。西北侧为东胜区文化公园、生态公园;北邻亿利广场;南临正东小学;东至中央路,与“维邦金融广场”隔路相对;西至景致路,对面为中国移动、健康体检中心、 (略) 。项目距区政府约2公里,周 (略) 公园及多个住宅区, (略) 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上佳。
五、权属瑕疵及风险提示
虽1076套房屋已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及网签备案手续,网签合同已全部加 (略) 印章;但是,房屋尚未竣工,未办理房产证,尚未过户。
上述抵债房产中,存在3处避难层,分别为喜来登酒店16B楼16单元1601、公寓18#楼15单元以及公寓20#楼15单元1501,属于所属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相关建筑物的全部业主共有,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进行销售,不能办理产权。
六、优先购买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购买方,需在资产正式拍卖竞价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本资产的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免责声明
(一)管理人本次处置标的为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底层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信托财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信托产品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由信托财产承担。
(二)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买受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仅用于资产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管理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信息以实际尽调为准,对于可能存在的或有风险意向竞买人应充分知悉。具体拍卖事宜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有意向者致电或来函咨询,也可点击“我有意向”,关注后续标的物介绍、拍卖公告、须知等。
联系人:新华信托管理人
联系电话:*、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新华金融大厦1307办公室
(略)
(略) 正 (略) 在建工程房地产及相关权益推介公告
2022年7月6日, (略) 第五 (略) (以下简称“ (略) ”)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 (略) 裁定受理天津新华 (略) (以下简称“天津创富”)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 (略) 裁定对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5月26日, (略) 裁定宣告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破产。
为顺利开展后续新华信托管理人对信托产品“新华信托·鄂尔多斯正东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正东项目”)项下对正东项目222,024.41㎡共1076套在建工程房地产(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并办理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产权证)及相关权益的公开变价处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意向方。
以下新华信托参与的交易、法律文件签署、权属登记等均属于新华信托作为信托产品受托人履行受托人职责,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和相关责任均由信托产品承担。
一、拟拍卖标的
正东项目共1076套在建工程房地产(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并办理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产权证)及相关权益。
底层资产由新华信托固有、正东项目及其他权利人共有。
二、拟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一)以物抵债情况
2011年5月21日,新华信托通过《新华信托·鄂尔多斯正东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作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号)设立正东地产信托计划,信托规模为128,000-130,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约定以信托资金20,000万元 (略) 正 (略) (以下简称“正东公司”)进行增资,以信托资金8,000万元受让李正伟持有的正东地产80%股权,剩余 (略) 资本公积。根据《新华信托·鄂尔多斯正东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补充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F*号),正东地产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为120,660万元。
2017年12月6日,新华信托代表正东项目,与张金芬、正东公司、李正伟、李祎签订《五方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号),约定张金芬受让新华信托作为 (略) 80%的股权及92,660万元资本公积对应的全部权益,已实现信托资金退出,股权受让价款为217,792.36万元。2017年12月15日,就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张金芬与新华信托签署《 (略) 正 (略) 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号)。
2017年12月24日,新华信托代 (略) 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新华合同第Y*号),合同约定,新华信托向张金芬转让股份,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正东公司为新华信托享有的请求张金芬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7年12月28日,新华信托与张金芬、正东公司、李正伟、李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合同编号:新华合同第Y*号),就以下债务达成清偿协议:(1)债务1:依据《保证合同》,正东公司应当向新华信托承担保证责任而支付的股权受让价款217,792.36万元;(2)债务2:依据《借款合同》(新华信托合同第T*号),正东公司应当向新华信托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8,234.38万元;(3)正东公司应当向新华信托归还因(2013)内民一初字12号、(2013)内民一初字13号案件由新华信托垫付的律师服务费80万元。合计226,106.74万元债务。
合同约定,以附件1记载的正东广场项目在建工程房地产抵偿上述新华信托226,106.74万元债务;负债清偿顺序依次为债务3、债务2、债务1;待房产全部签署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网签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负债全部清偿。
(二)违约金情况
根据上述《债务清偿协议》(合同编号:新华合同第Y*号)第3.7条、第4.3条规定,正东公司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依法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抵偿住宅交付予新华信托;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依法峻工验收合格的其他全部抵偿房产交付予新华信托,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未按期交付房产所对应抵偿金额(以附件1确定金额为准)0.015%*逾期天数。
(三)抵债资产基本情况
新华信托作为正东地产信托 (略) 及其股东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以附件1记载的正东广场项目在建工程房地产抵偿上述新华信托226,106.74万元债务。后续针对附件记载的部分房产进行了置换。目前抵债在建工程为正东广场项目222,024.41㎡共1076套在建工程房地产抵偿信托计划226,106.74万元债务。该抵债房产包括住宅、酒店、公寓、写字楼、娱乐场所、商业区和商场几个部分,其中包括:
1.正东广场项目下正东家园住宅1-15号楼中127套房屋,面积共计38,437.84㎡;
2.正东广场项目下喜来登酒店中24套房屋,面积共计39,923.71㎡;
3.正东广场项目下公寓中814套房屋,面积共计47,888.04㎡;
4.正东广场项目下福朋、A区B座、A区C座写字楼中87套房屋,面积共计35,502.44㎡;
5.正东广场项目下KTV、洗浴等娱乐设施中4套房屋,面积共计10,602.11㎡;
6.正东广场项目下喜来登大堂、1-5层、17号楼-2-2023号中7套商业房屋,面积共计26,870.90㎡;
7.正东广场项目下ABC区1-6层商场中13套房屋,面积共计22,799.37㎡;
以上房屋数量共计1,076套,面积222,024.41㎡。
根据2014年3月重庆金友资产评估土 (略) 的评估结果,该在建工程评估总价值为312,631.77万元。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查询结果现实,上述1076套房产已经全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详见附件1)。
(四)正东广场项目基本情况
正 (略) 所开发的房地产综合体项目,为正东公司最主要的资产。项目位 (略) 东胜区铁西主干道鄂托克西街南、中央路西、景致路东,建筑净用地面积约18.7万㎡,总建筑面积约81万㎡,地上可售面积约67万㎡,拟建设成一个集“五星级喜来登酒店、四星级福朋酒店、大型会议中心、高端商场、品牌商业街、*级写字楼、公寓式写字楼、高端住宅”等业态于一体的 (略) 综合体项目。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中写字楼、公寓式写字楼、酒店、商业等面积共计494,358.00㎡,住宅建筑面积191,836.00㎡。
图1-图中前排左侧两栋为写字楼,右侧为四星级酒店,低层为商场,中排为公寓,后三排建筑为正东家园小区住宅
(五)正东广场项目进展情况
1、证照:项目目前五证齐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抵债的1076套房屋已全部网签至新华信托名下,尚未过户。
2、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全部主体结构均已封顶,其中A区(酒店、商场、写字楼区域)主要砌体工程和屋面工程基本完成;B区(公寓式写字楼区域)主要砌体工程和屋面工程基本完成;C区(住宅区域)主体工程完成,砌体工程和屋面工程基本完成,总体进度在50%左右。
图2-公寓
图3-正东家园小区住宅
三、担保及保全情况
正东地产信托计划持有的房产无抵押、保全措施。
四、资产优势介绍
以物抵债的1076套房屋的网签合同、备案登记等手续完善。
正东广场项目位 (略) 东胜区东西主干道鄂托克西街南、中央路西、景致路东。西北侧为东胜区文化公园、生态公园;北邻亿利广场;南临正东小学;东至中央路,与“维邦金融广场”隔路相对;西至景致路,对面为中国移动、健康体检中心、 (略) 。项目距区政府约2公里,周 (略) 公园及多个住宅区, (略) 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上佳。
五、权属瑕疵及风险提示
虽1076套房屋已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及网签备案手续,网签合同已全部加 (略) 印章;但是,房屋尚未竣工,未办理房产证,尚未过户。
上述抵债房产中,存在3处避难层,分别为喜来登酒店16B楼16单元1601、公寓18#楼15单元以及公寓20#楼15单元1501,属于所属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相关建筑物的全部业主共有,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进行销售,不能办理产权。
六、优先购买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购买方,需在资产正式拍卖竞价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本资产的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免责声明
(一)管理人本次处置标的为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底层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信托财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信托产品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由信托财产承担。
(二)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买受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仅用于资产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管理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信息以实际尽调为准,对于可能存在的或有风险意向竞买人应充分知悉。具体拍卖事宜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有意向者致电或来函咨询,也可点击“我有意向”,关注后续标的物介绍、拍卖公告、须知等。
联系人:新华信托管理人
联系电话:*、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新华金融大厦13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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