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所涉机器设备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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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所涉机器设备竞价公告

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所涉机器设备
标的名称 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所涉机器设备
项目编码 GR2023HE* 挂牌价格 30.437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0-08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0-2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为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机器设备,一部分存放于安新县安新镇南刘庄村(原河 (略) 院内),包括清水池、生物反应池、输气管、过滤槽、养殖池、变压器等设备约37台,各类管道约180米。另一部分存放于安新县端村镇河南村( (略) 内),包括烘干机、布袋除尘器、逆流式冷却机、提升机、成品饲料分级筛、螺旋体升级、收尘管、冷却管、钢架、变压器等设备约21台,各类管道约900米。资产完整性及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 (略) 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 (略) 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 (略) 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9J3T01Q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河北 (略) 容城县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 (略) 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1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彭旭更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8TH5G1J
批准单位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关于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机器设备处置方式的复函
批准日期 2022-11-08
批准文号 ——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河北星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02-24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7-06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30.4379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30.437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 (略) 交易服务收费办法》 (略) 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略) 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须知

本次转让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设备转让明细表仅供参考),不含任何地上地下其他无关资产。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转让方不承诺《设备转让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交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物完成现场勘察,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场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数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项目成交后实际交割日期以现场实际交割数量为准,成交价格不因实际数量变化改变。

1、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描述及数据均属参考,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查勘、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受让方在交割过程中应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交割时间:受让方于 7个自然日之内将设备全部清运完成。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清理、运输的相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所涉及到水电等使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若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完成清理任务,受让方则不得再进行作业并承担违约责任,剩余清理工作由转让方自行组织,费用从受让方向转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经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具体各项作业要求以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内容为准)。

3、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看护和运输过程中场地及相关的安全责任。受让方依法自行负责运输、销售等工作,并承担设备的运输、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和相关责任。

4、受让方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5、道路使用维护:受让方须自行全面了解运输区域道路情况,妥善处理好各种情况、费用等问题,负责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使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格式进入报名页面可见,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系统上传原件。

3、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 (略) 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4、 (略) 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安新县安新镇南刘庄村、安新县端村镇河南村

3、联系人:陈静波,联系电话:*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标的为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国雄安集团 (略) 处置的资产,处置价款上缴财政,无增值税发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0-20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 (略) 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二、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 (略) 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 (略) 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所涉机器设备
标的名称 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所涉机器设备
项目编码 GR2023HE* 挂牌价格 30.437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0-08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0-2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为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项目机器设备,一部分存放于安新县安新镇南刘庄村(原河 (略) 院内),包括清水池、生物反应池、输气管、过滤槽、养殖池、变压器等设备约37台,各类管道约180米。另一部分存放于安新县端村镇河南村( (略) 内),包括烘干机、布袋除尘器、逆流式冷却机、提升机、成品饲料分级筛、螺旋体升级、收尘管、冷却管、钢架、变压器等设备约21台,各类管道约900米。资产完整性及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 (略) 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 (略) 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 (略) 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9J3T01Q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河北 (略) 容城县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 (略) 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1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彭旭更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8TH5G1J
批准单位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关于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机器设备处置方式的复函
批准日期 2022-11-08
批准文号 ——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河北星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02-24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7-06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30.4379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30.437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 (略) 交易服务收费办法》 (略) 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略) 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须知

本次转让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设备转让明细表仅供参考),不含任何地上地下其他无关资产。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转让方不承诺《设备转让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交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物完成现场勘察,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场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数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项目成交后实际交割日期以现场实际交割数量为准,成交价格不因实际数量变化改变。

1、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描述及数据均属参考,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查勘、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受让方在交割过程中应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交割时间:受让方于 7个自然日之内将设备全部清运完成。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清理、运输的相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所涉及到水电等使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若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完成清理任务,受让方则不得再进行作业并承担违约责任,剩余清理工作由转让方自行组织,费用从受让方向转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经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具体各项作业要求以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内容为准)。

3、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看护和运输过程中场地及相关的安全责任。受让方依法自行负责运输、销售等工作,并承担设备的运输、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和相关责任。

4、受让方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5、道路使用维护:受让方须自行全面了解运输区域道路情况,妥善处理好各种情况、费用等问题,负责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使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格式进入报名页面可见,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系统上传原件。

3、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 (略) 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4、 (略) 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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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安新县安新镇南刘庄村、安新县端村镇河南村

3、联系人:陈静波,联系电话:*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标的为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国雄安集团 (略) 处置的资产,处置价款上缴财政,无增值税发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0-20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 (略) 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 (略) 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二、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 (略) 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 (略) 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 (略) 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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