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前公示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前公示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根据高新区《江 (略) 土地收储协调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我局 (略) (略) 56729.24㎡(合85.0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现使用权人: (略) (略)
不动产证号:赣(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土地坐落位置:金鹏大道以东、东源曾家路以西、陈家路以南、复兴大道(赣东大道)以北
土地取得方式:拍卖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收回土地面积:56729.24㎡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3日18时(含节假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宗地权属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将异议详细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送交我局。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1、公示期间,如对拟收回的该宗地权属、面积等问题(包括被依法查封、抵押贷款、出租、私自转让等)有异议,经查核属实的,我局在反映的问题未处理前将暂时中止收储。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手续。
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略) 钟岭大道9号)
联系人: 黄思炜、刘佳慧
电话: 0794-*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10月8日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根据高新区《江 (略) 土地收储协调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我局 (略) (略) 56729.24㎡(合85.0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现使用权人: (略) (略)
不动产证号:赣(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土地坐落位置:金鹏大道以东、东源曾家路以西、陈家路以南、复兴大道(赣东大道)以北
土地取得方式:拍卖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收回土地面积:56729.24㎡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3日18时(含节假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宗地权属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将异议详细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送交我局。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1、公示期间,如对拟收回的该宗地权属、面积等问题(包括被依法查封、抵押贷款、出租、私自转让等)有异议,经查核属实的,我局在反映的问题未处理前将暂时中止收储。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手续。
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略) 钟岭大道9号)
联系人: 黄思炜、刘佳慧
电话: 0794-*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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