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60号-5、伴月湾广场-5号-205、滨海大道-365-2号-103三处房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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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60号-5、伴月湾广场-5号-205、滨海大道-365-2号-103三处房产出售

出让公告 光明路-60号-5、伴月湾广场-5号-205、滨海大道-365-2号-103三处房产出售项目交易公告

(略) 建筑工 (略) 委托,定于 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 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该项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SZSW-2023-135

2.项目名称:光明路-60号-5、伴月湾广场-5号-205、滨海大道-365-2号-103三处房产出售项目

3.本项目分为 3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光明路-60号-5

211.4698

20

2

伴月湾广场-5号-205及配套停车位

81.8554

8

3

滨海大道-365-2号-103

212.2219

21

不动产权证现已办理,一层房屋建筑面积122.01㎡,负一层(储藏室)建筑面积139.87㎡。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情况,请联系:戚经理,联系电话:*。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0月23日17时。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0月23日17时。

2.交纳方式:竞买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等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等有关材料在2023年10月23日17时前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经代理机构核验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 。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定时报价),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买受人须在5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待买受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签订《竞价结果通知书》。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标的按现状竞拍。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3.项目竞拍成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持《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不动产权证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办理房产转让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选择撤销《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代理机构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标的竞拍成交前如存在的水、电、暖、物业费等欠费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提供的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实际面积以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5.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转让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标的再行竞拍。标的再行竞拍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拍的费用。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原竞拍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6.如遇委托人在竞拍开始前撤回本标的,保证金原路退还,委托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7.项目公告未载明事项,在将来双方的房产转让合同中约定。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视为接受将来房产转让合同约定的内容。

8.代理机构对上述标的物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拍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委托人、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代理机构对有关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拍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代理机构声明:不承担竞拍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

竞买人参加竞拍活动前已对本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竞买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代理机构的任何权利主张。该项目公告及竞价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威海分公司

联系人:韩杰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环翠区环海路3号(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威海培训中心6号楼二楼)

(略) 威海分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出让公告 光明路-60号-5、伴月湾广场-5号-205、滨海大道-365-2号-103三处房产出售项目交易公告

(略) 建筑工 (略) 委托,定于 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 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该项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SZSW-2023-135

2.项目名称:光明路-60号-5、伴月湾广场-5号-205、滨海大道-365-2号-103三处房产出售项目

3.本项目分为 3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光明路-60号-5

211.4698

20

2

伴月湾广场-5号-205及配套停车位

81.8554

8

3

滨海大道-365-2号-103

212.2219

21

不动产权证现已办理,一层房屋建筑面积122.01㎡,负一层(储藏室)建筑面积139.87㎡。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情况,请联系:戚经理,联系电话:*。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0月23日17时。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10月23日17时。

2.交纳方式:竞买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等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等有关材料在2023年10月23日17时前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经代理机构核验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 。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3年10月24日10时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定时报价), (略) 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买受人须在5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待买受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签订《竞价结果通知书》。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标的按现状竞拍。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3.项目竞拍成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持《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不动产权证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办理房产转让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选择撤销《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代理机构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标的竞拍成交前如存在的水、电、暖、物业费等欠费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提供的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实际面积以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5.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转让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标的再行竞拍。标的再行竞拍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拍的费用。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原竞拍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6.如遇委托人在竞拍开始前撤回本标的,保证金原路退还,委托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7.项目公告未载明事项,在将来双方的房产转让合同中约定。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视为接受将来房产转让合同约定的内容。

8.代理机构对上述标的物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拍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委托人、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代理机构对有关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拍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代理机构声明:不承担竞拍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

竞买人参加竞拍活动前已对本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竞买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代理机构的任何权利主张。该项目公告及竞价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威海分公司

联系人:韩杰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环翠区环海路3号(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威海培训中心6号楼二楼)

(略) 威海分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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