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及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余渣转让公告
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及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余渣转让公告
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及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余渣转让公告
受委托,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及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余渣。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151.90万元。
三、项目简况:转让标的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弃渣场和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石方量合计*.62m3。
双坂隧道进口弃渣场堆填地块面积20791.5m2,场地内石方比例(体积比)为48.17%,土方比例为51.83%,可利用石方量约为54756.43m3。石方规格为角砾、碎石、块石(花岗岩),堆放位置距离岩前镇石方加工场地约10公里)。双坂隧道进口弃渣场石方资源开发利用后买受人需做好以下各项工作:恢复弃渣场地形地貌,负责修建沟渠约650米(规格0.8*1米,结构为浆砌毛石),回填土方约6237.45m3,以上各项修复工作量以现场实际为准。买受人并应承担延期租用林地62亩一年所产生的费用。
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堆填地块面积27904.1m2,场地内石方比例(体积比)为40.32%,土方比例为59.68%,可利用石方量约为94060.19m3。石方规格为角砾、碎石、块石(花岗岩),堆放位置距离岩前镇石方加工场地约10公里。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石方资源开发利用后买受人需恢复弃渣场地形地貌,负责修建沟渠约467米(规格0.8*1米,结构为浆砌毛石),回填土方约8371.23m3,修建消防管道约550米(DN100、DN200),以上各项修复工作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经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7日评估值为人民币151.90万元。
三、上述标的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四、受让方资格及交易条件:
1、意向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近两年(截止公告之日)平均每年上缴税收100万以上,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材加工或销售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需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意向竞买人、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工期要求。考虑到两处弃渣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及临时用地复垦等因素,本项目工期设定12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计起)。买受人需在设定工期内完成余渣搬运及上述各项修复工作。不允许在原场地建设任何余渣加工生产线,需直接搬运。且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合同期满后,未搬运的剩余余渣将由转让方无偿收回。
3、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买受人需保持作业场地环境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输过程造成的撒漏要及时清理,因运输造成的道路破损要负责恢复,与沿线村民产生的矛盾纠纷自行协调解决。
4、交易涉及的有关税费及交易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含转让方应付部分)。。
5、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成交后该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 (略) 列东支行
账号:**
6、风险提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本项目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愿承担竞买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五、公告期限: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3日(报名截止17:3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电话:* 联系人:许女士(拍卖公司)
地址: (略) 梅列区江滨北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六、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安排及未尽事宜请详见拍卖公告及拍卖报名材料。
七、看样联系电话:*陈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9日
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及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余渣转让公告
受委托,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及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余渣。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151.90万元。
三、项目简况:转让标的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双坂隧道进口弃渣场和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石方量合计*.62m3。
双坂隧道进口弃渣场堆填地块面积20791.5m2,场地内石方比例(体积比)为48.17%,土方比例为51.83%,可利用石方量约为54756.43m3。石方规格为角砾、碎石、块石(花岗岩),堆放位置距离岩前镇石方加工场地约10公里)。双坂隧道进口弃渣场石方资源开发利用后买受人需做好以下各项工作:恢复弃渣场地形地貌,负责修建沟渠约650米(规格0.8*1米,结构为浆砌毛石),回填土方约6237.45m3,以上各项修复工作量以现场实际为准。买受人并应承担延期租用林地62亩一年所产生的费用。
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堆填地块面积27904.1m2,场地内石方比例(体积比)为40.32%,土方比例为59.68%,可利用石方量约为94060.19m3。石方规格为角砾、碎石、块石(花岗岩),堆放位置距离岩前镇石方加工场地约10公里。新华坊隧道出口弃渣场石方资源开发利用后买受人需恢复弃渣场地形地貌,负责修建沟渠约467米(规格0.8*1米,结构为浆砌毛石),回填土方约8371.23m3,修建消防管道约550米(DN100、DN200),以上各项修复工作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经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7日评估值为人民币151.90万元。
三、上述标的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四、受让方资格及交易条件:
1、意向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近两年(截止公告之日)平均每年上缴税收100万以上,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材加工或销售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需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意向竞买人、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工期要求。考虑到两处弃渣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及临时用地复垦等因素,本项目工期设定12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计起)。买受人需在设定工期内完成余渣搬运及上述各项修复工作。不允许在原场地建设任何余渣加工生产线,需直接搬运。且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合同期满后,未搬运的剩余余渣将由转让方无偿收回。
3、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买受人需保持作业场地环境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输过程造成的撒漏要及时清理,因运输造成的道路破损要负责恢复,与沿线村民产生的矛盾纠纷自行协调解决。
4、交易涉及的有关税费及交易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含转让方应付部分)。。
5、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成交后该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 (略) 列东支行
账号:**
6、风险提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本项目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愿承担竞买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五、公告期限: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3日(报名截止17:3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电话:* 联系人:许女士(拍卖公司)
地址: (略) 梅列区江滨北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六、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安排及未尽事宜请详见拍卖公告及拍卖报名材料。
七、看样联系电话:*陈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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