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额度为0.6770%的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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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额度为0.6770%的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黄 (略) 将于2023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叶本端持有的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额度为0.6770%的股权

评估价:*元

第二起拍价: *元;保证金: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自然人,符合《合伙企业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3年11月17日16时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 (略) 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十三、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合伙人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企业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合伙人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四、拍卖标的评估方法:成本法,评估结论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3年3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所属企业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 (略) 《沪达资评报字(2023)第F101号》 (略) 黄 (略) 委托司法鉴定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六、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七、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 (略)

咨询电话:021-*/* 严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福州路515号三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9061

(略) 黄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黄浦区,上海

(略) 黄 (略) 将于2023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叶本端持有的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额度为0.6770%的股权

评估价:*元

第二起拍价: *元;保证金: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11月4日10时起至2023年1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自然人,符合《合伙企业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3年11月17日16时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 (略) 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十三、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合伙人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企业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合伙人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四、拍卖标的评估方法:成本法,评估结论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3年3月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所属企业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 (略) 《沪达资评报字(2023)第F101号》 (略) 黄 (略) 委托司法鉴定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六、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七、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 (略)

咨询电话:021-*/* 严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福州路515号三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9061

(略) 黄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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