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奔马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奔马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0-10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0-12 14:3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 | HCZB-2023-051 | 货物 | *.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人民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 (略)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对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3-051
2.项目名称: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17.5万元(超过此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内容:锅炉房现有的1台燃气锅炉进行超低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商业信誉,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注: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PDF格式上传至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三、报名和竞价截止时间:
1.报名、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30至2023年10月11日14:30;
2.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30至10月12日14:30;
备注:本次竞价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 (略) 阳光采购平台上传一致的纸质资料,一式2份胶装成册,移交至甘肃 (略) 。
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 (略)
地 址:兰州 (略) 锅炉房
联系人:齐俊杰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北滨河东路陇能家园B区9号楼2层
联 系 人:张消消
联系电话:*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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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0-10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0-12 14:3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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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 | HCZB-2023-051 | 货物 | *.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人民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 (略)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对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3-051
2.项目名称:兰州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17.5万元(超过此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内容:锅炉房现有的1台燃气锅炉进行超低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商业信誉,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注: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PDF格式上传至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三、报名和竞价截止时间:
1.报名、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30至2023年10月11日14:30;
2.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30至10月12日14:30;
备注:本次竞价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 (略) 阳光采购平台上传一致的纸质资料,一式2份胶装成册,移交至甘肃 (略) 。
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 (略)
地 址:兰州 (略) 锅炉房
联系人:齐俊杰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北滨河东路陇能家园B区9号楼2层
联 系 人:张消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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