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所属废旧物资废铜转让
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所属废旧物资废铜转让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3083 | 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所属废旧物资(废铜)转让 | 38760.00元/吨 21200.00元/吨 | 38760.00元/吨 21200.00元/吨 | 2023-10-11至2023-10-17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住址 | (略) 东营区胶州路321号 | |||||||||||||
机构类型 | 国有企业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所属废旧物资(废铜)转让 | ||||||||||||
所在地 | (略) (略) (略) 内和登州路供热站厂区内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值 | ||||||||||
1 | 废旧物资(废旧电缆) | 38760.00元/吨 | 38760.00元/吨 | |||||||||||
2 | 废旧物资(废旧铜阀门) | 21200.00元/吨 | 21200.00元/吨 | |||||||||||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1与标的2拆分受让,可同时报名。 2、本项目为单价竞拍,具体数量及质量现状以现场为准,需另行过磅确定总价。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本次处置物资为废旧电缆、废旧铜阀门等废旧物资。 6、标的1堆放场地为登 (略) 内;标的2堆放场地为 (略) 内。 7、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8、清理、吊装、运输、垃圾外运、过磅等中间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处置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0日 | |||||||||||||
评估结果 | 标的1:38760.00元/吨 标的2:21200.00元/吨 | |||||||||||||
核准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标的1:38760.00元/吨 标的2:21200.00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若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可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经双方协商后,可将清运工期进行适当顺延。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经双方协商且同意后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4、合同款缴纳: “标的1”需预缴20吨货款,若运输过程中实际货物超出预估的20吨,则在实际运输吨数超出前再预缴5吨货款; “标的2”需预缴8吨货款,若运输过程中实际货物超出预估的8吨,则在实际运输吨数超出前再预缴5吨货款。 预交货款到账前不得装车运输,预缴货款到账以出让方查询确认为准。若装车过磅后实际货物价款超出预交货款,运输车辆不得出厂,需交齐货物价值款项后方可运输出厂。总清运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清运完成后,经出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及剩余货款。 5、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中的货物不得现场拆解。“标的1”中的电缆可用剪切设备剪短,不得使用切割设备;“标的2”中的与铜阀门相连的PPR、PVC及铁质管件等作为标的的一部分正常过磅。 6、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装卸及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托方建筑构筑物和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7、受让方运输车辆到达出让方指定地磅地点(登州路供热站地磅)后,进行空车过磅登记,随后出让方安排工作人员跟车至拆除清运施工现场。在装车过程中,应有出让方现场管理人员在场监督。装车完毕后,出让方安排工作人员跟车至出让方指定地磅地点(登州路供热站地磅)进行重车过磅。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过磅单上签字认可,并作为最后结算数量单据。 8、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0元。逾期超过3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9、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场地卫生清理,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赔偿,并服从出让方管理等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0.00元/标的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标的1:38760.00元/吨 标的2:21200.00元/吨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3083 | 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所属废旧物资(废铜)转让 | 38760.00元/吨 21200.00元/吨 | 38760.00元/吨 21200.00元/吨 | 2023-10-11至2023-10-17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住址 | (略) 东营区胶州路321号 | |||||||||||||
机构类型 | 国有企业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所属废旧物资(废铜)转让 | ||||||||||||
所在地 | (略) (略) (略) 内和登州路供热站厂区内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值 | ||||||||||
1 | 废旧物资(废旧电缆) | 38760.00元/吨 | 38760.00元/吨 | |||||||||||
2 | 废旧物资(废旧铜阀门) | 21200.00元/吨 | 21200.00元/吨 | |||||||||||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1与标的2拆分受让,可同时报名。 2、本项目为单价竞拍,具体数量及质量现状以现场为准,需另行过磅确定总价。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本次处置物资为废旧电缆、废旧铜阀门等废旧物资。 6、标的1堆放场地为登 (略) 内;标的2堆放场地为 (略) 内。 7、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8、清理、吊装、运输、垃圾外运、过磅等中间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处置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0日 | |||||||||||||
评估结果 | 标的1:38760.00元/吨 标的2:21200.00元/吨 | |||||||||||||
核准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标的1:38760.00元/吨 标的2:21200.00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若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可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经双方协商后,可将清运工期进行适当顺延。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经双方协商且同意后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4、合同款缴纳: “标的1”需预缴20吨货款,若运输过程中实际货物超出预估的20吨,则在实际运输吨数超出前再预缴5吨货款; “标的2”需预缴8吨货款,若运输过程中实际货物超出预估的8吨,则在实际运输吨数超出前再预缴5吨货款。 预交货款到账前不得装车运输,预缴货款到账以出让方查询确认为准。若装车过磅后实际货物价款超出预交货款,运输车辆不得出厂,需交齐货物价值款项后方可运输出厂。总清运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清运完成后,经出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及剩余货款。 5、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中的货物不得现场拆解。“标的1”中的电缆可用剪切设备剪短,不得使用切割设备;“标的2”中的与铜阀门相连的PPR、PVC及铁质管件等作为标的的一部分正常过磅。 6、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装卸及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托方建筑构筑物和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7、受让方运输车辆到达出让方指定地磅地点(登州路供热站地磅)后,进行空车过磅登记,随后出让方安排工作人员跟车至拆除清运施工现场。在装车过程中,应有出让方现场管理人员在场监督。装车完毕后,出让方安排工作人员跟车至出让方指定地磅地点(登州路供热站地磅)进行重车过磅。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过磅单上签字认可,并作为最后结算数量单据。 8、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0元。逾期超过3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9、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场地卫生清理,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赔偿,并服从出让方管理等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0.00元/标的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标的1:38760.00元/吨 标的2:21200.00元/吨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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