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延市自然告字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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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延市自然告字第9号

(略) 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延市自然告字[2023]9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延安新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宗地面积(亩)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最高限价

(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E2-12-01

延安新区

商住用地

26.412

>1且≤2.2

≥30%

≤25%

商业40、住宅70

6608.7

9441

50

1404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该宗地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如申请竞买人达三家及其以上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不足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2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6时整。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2日17时确定其竞买资格,并告知其具体出让方式。

六、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开始。

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至2023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出让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该宗地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格的70%缴纳,成交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70%,剩余土地价款于成交后3个月内缴清。

2、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

4、该宗地采取有底价的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该宗地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住宅部分设有最高限价,公开出让过程中最高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如两家以上竞买人同意该报价,则采取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5、 (略) 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等不良记录的竞买者,不得参加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宝塔区百米大道中段永安路8号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6100 1683 6110 5801 2345

2、开户单位: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2609 0807 2928 0104 714

3、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2690 1601 0400 09016

4、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1028 1922 2670

5、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6168 9999 1010 0030 1987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2日

(略) 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延市自然告字[2023]9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延安新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宗地面积(亩)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最高限价

(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E2-12-01

延安新区

商住用地

26.412

>1且≤2.2

≥30%

≤25%

商业40、住宅70

6608.7

9441

50

1404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该宗地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如申请竞买人达三家及其以上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不足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2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6时整。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2日17时确定其竞买资格,并告知其具体出让方式。

六、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开始。

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至2023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出让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该宗地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格的70%缴纳,成交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70%,剩余土地价款于成交后3个月内缴清。

2、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

4、该宗地采取有底价的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该宗地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住宅部分设有最高限价,公开出让过程中最高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如两家以上竞买人同意该报价,则采取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5、 (略) 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等不良记录的竞买者,不得参加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宝塔区百米大道中段永安路8号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6100 1683 6110 5801 2345

2、开户单位: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2609 0807 2928 0104 714

3、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2690 1601 0400 09016

4、开户单位: (略)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1028 1922 2670

5、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6168 9999 1010 0030 1987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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