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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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3〕8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灵川镇灵川路1号(桂林唐潮 (略) 东面);土地面积15029.39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5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77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553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土地位置:灵川县三街镇铁西工业园 (略) 北侧;土地面积4000.2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2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 (略) 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9月1日下午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8时至2023年9月4日上午10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联系地址:灵川

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773-*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灵川镇灵川路1号(桂林唐潮 (略) 东面);土地面积15029.39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5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77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553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土地位置:灵川县三街镇铁西工业园 (略) 北侧;土地面积4000.2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2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 (略) 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9月1日下午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8时至2023年9月4日上午10时止。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联系地址:灵川

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773-*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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