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牌传输机械包括多级伸缩机、码垛机、小平板双翼、计数器、配电线转让
帮工牌传输机械包括多级伸缩机、码垛机、小平板双翼、计数器、配电线转让
项目名称 | 帮工牌传输机械(包括多级伸缩机、码垛机、小平板双翼、计数器、配电线)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0-13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9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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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回民区全磊装卸搬运经营部 联系人:刘二全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资产),委托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委托方及交易公告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5、在资产交接过程中有私藏夹带、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终结交易,扣除受让方已付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交易双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书面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交接完毕。 5、受让方在资产交接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清运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6、标的物交割后,所有资产状态、安全施工管理等均由受让方负责,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0-13 09:00:00 至 2023-10-19 23:59:59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0-1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认购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认购保证金及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认购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报名并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以及被要求追加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及时追加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转运工作及现场清理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履行完标的交割的相关工作,在中心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0-13 09:00:00-2023-10-2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关仲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帮工牌传输机械(包括多级伸缩机、码垛机、小平板双翼、计数器、配电线)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0-13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9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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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回民区全磊装卸搬运经营部 联系人:刘二全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资产),委托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委托方及交易公告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5、在资产交接过程中有私藏夹带、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终结交易,扣除受让方已付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交易双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书面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交接完毕。 5、受让方在资产交接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清运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6、标的物交割后,所有资产状态、安全施工管理等均由受让方负责,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0-13 09:00:00 至 2023-10-19 23:59:59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0-1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认购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认购保证金及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认购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报名并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以及被要求追加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及时追加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转运工作及现场清理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履行完标的交割的相关工作,在中心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0-13 09:00:00-2023-10-2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关仲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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