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疆哈密市天山东路150号温州大厦负一层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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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疆哈密市天山东路150号温州大厦负一层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 (略) (略)

关 (略) 天山东路150号温州大厦负一层不动产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 (略) (略)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8日16时起至2023年11月19日16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 (略) 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新疆维吾尔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此次拍卖标的物位 (略) 天山东路150号温州大厦负一层不动产,土地证号: (略) 楼房国用(2005)第13596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41年7月4日,使用权面积:569.55平米,分摊面积:569.55平米;权证号:哈房权证2005字第*,所在楼层:-1层(地下室),规划用途:商业,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614.96平米。

该标的物东至哈密汇美购物中心、南至供销小区、西至飞云大厦、北至广场南路,附近通有1路、2路、4路、7路、9路、13路公交车,交通便捷, (略) 、区委、时代广场、供销小区、伊州区第五中学、哈密领先购物广场等。

特别说明:

1-截至调查之日(2023年8月),无物业费欠缴;无暖气费欠缴。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无抵押、无租赁、已腾空。

3-根据消防部门要求: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权利人在使用该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用途变更、内部装修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若场所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用当向场所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营业。经营使用时,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建议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样,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0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因无法通知到本案当事人及全部利害关系人,故公告期延长5日视为已通知),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个人(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依据税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 (略) 联系,被执行人如需履行债务,须在开拍前履行本案全部债务,逾期履行,本院视为无效。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发拍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维吾尔 (略) (略) 案款专户,开户行: (略) (略) 中山北路支行;账号:*09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entered_9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02-* 夏助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苏主任

新疆维吾尔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新疆, (略) ,温州,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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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 (略) (略)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8日16时起至2023年11月19日16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 (略) 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新疆维吾尔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此次拍卖标的物位 (略) 天山东路150号温州大厦负一层不动产,土地证号: (略) 楼房国用(2005)第13596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41年7月4日,使用权面积:569.55平米,分摊面积:569.55平米;权证号:哈房权证2005字第*,所在楼层:-1层(地下室),规划用途:商业,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614.96平米。

该标的物东至哈密汇美购物中心、南至供销小区、西至飞云大厦、北至广场南路,附近通有1路、2路、4路、7路、9路、13路公交车,交通便捷, (略) 、区委、时代广场、供销小区、伊州区第五中学、哈密领先购物广场等。

特别说明:

1-截至调查之日(2023年8月),无物业费欠缴;无暖气费欠缴。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无抵押、无租赁、已腾空。

3-根据消防部门要求: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权利人在使用该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用途变更、内部装修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若场所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用当向场所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营业。经营使用时,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建议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样,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0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因无法通知到本案当事人及全部利害关系人,故公告期延长5日视为已通知),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个人(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依据税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 (略) 联系,被执行人如需履行债务,须在开拍前履行本案全部债务,逾期履行,本院视为无效。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发拍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维吾尔 (略) (略) 案款专户,开户行: (略) (略) 中山北路支行;账号:*09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entered_9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02-* 夏助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苏主任

新疆维吾尔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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