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老干部活动中心转让
太仆寺旗老干部活动中心转让
项目名称 | 太仆寺旗老干部活动中心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0-1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20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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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7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9 | |||||||||||||||||||||||||||||||||||||||||||||||||
评估机构 | 四合永益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委组织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关于处置公安局和旗委组织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闲置资产请示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对应土地已办理产权证书,土地为划拨用地,宗地面积为1294.18㎡。根据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太仆寺旗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涉及产权有关情况的说明》,该局将在项目成交后为受让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需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房产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进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次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转让方负责并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权属变更过户所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和不动产证的工本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和附加税。 6、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0-15 00:00:00 至 2023-10-2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0-2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0-15 00:00:00-2023-10-2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良城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 | |
技术支持 | 艾 伦 * | |
其 他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
项目名称 | 太仆寺旗老干部活动中心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0-1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20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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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7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9 | |||||||||||||||||||||||||||||||||||||||||||||||||
评估机构 | 四合永益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委组织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关于处置公安局和旗委组织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闲置资产请示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对应土地已办理产权证书,土地为划拨用地,宗地面积为1294.18㎡。根据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太仆寺旗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涉及产权有关情况的说明》,该局将在项目成交后为受让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需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房产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进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次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转让方负责并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权属变更过户所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和不动产证的工本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和附加税。 6、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0-15 00:00:00 至 2023-10-2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0-2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0-15 00:00:00-2023-10-2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良城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 | |
技术支持 | 艾 伦 * | |
其 他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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