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公司项目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公司项目
项目名称 |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公司)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QT*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投资方。 | ||||||||||||||||||||||
项目 | 发起方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 (略) 新城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丛 | ||||||||||||||||||||
成立时间 | 2001年8月31日 | 注册资本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3U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管理;酒店企业管理;国内旅游经营服务;餐饮服务;住宿;市政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 ||||||||||||||||||||||
职工人数 | 82 | ||||||||||||||||||||||
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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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承诺 | 1.我方对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
项目内容 | 合作方式 | 合资新设 | |||||||||||||||||||||
拟新设公司名称 | 以工商核定结果为准 | 拟新设公司形式 | (略) | ||||||||||||||||||||
拟新设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新设公司 拟注册地 | (略) | ||||||||||||||||||||
发起方拟出资方式 | 现金及非货币资产 | 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 1100 | ||||||||||||||||||||
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 900 |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 | 45 | ||||||||||||||||||||
新设公司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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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 | 1.新公司拟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咨询服务;市政工程咨询服务;水利工程咨询服务;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等。(具体以工商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2.发展规划:新设公司成立后将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咨询业务,通过建设勘察设计业务的延伸,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以为区域发展提供工程建设全产业链运营服务,为地方建设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 | ||||||||||||||||||||||
注册资本金 用途 |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开支和开办费支出。 | ||||||||||||||||||||||
(略) 批复情况 | 批复文件 |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 |||||||||||||||||||||
(略) 决策情况 | 决策文件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55次会议纪要 | |||||||||||||||||||||
特别 | (略) 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次拟公开选择一家投资方,与发起方合资 (略) ,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 (略) 成立20年内缴足,首期实缴300万元,剩余 (略) (略) 运营实际需要向股东发出实缴出资的通知,并由股东会决定,如因未按时 (略) 无法继续运营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3.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4.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投资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无 | ||||||||||||||||||||||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择优遴选 方案 | 1.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投资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3)就新设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4)对新设公司的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技术水平、行业影响力等。 | ||||||||||||||||||||||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与合格意向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 ||||||||||||||||||||||
投资 | 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00万元; 2. 投资方主营业务应为工程勘察设计,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级、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等资质; 3.投资方近5年每年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 4. 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投资方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投资意向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最近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 6.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 |||||||||||||||||||||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竞投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竞投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 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构成,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发起方和投资方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发起方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投资方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从发起方提名的董事中产生,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2)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监事会成员由发起方委派1人、投资方委派1人及职工监事1人组成。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发起方提名,监事会选举产生。 (3)公司设立总经理1名,由投资方委派;设副总经理3名,其中:行政副总经理1人,由发起方推荐的人选担任;生产副总经理1人、经营副总经理1人,由投资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4)公司设立财务总监1人,由市发起方推荐的人选担任;设财务部长1人,由投资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7.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8.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9.本项目接受投资方以现金进行投资,且按照公告要求进度进行实缴。 10. 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11.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略) 的治理结构,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 ||||||||||||||||||||||
投资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 | ||||||||||||||||||||||
意向投资方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投资方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后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1. 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以投资额为计算基数,按照0.65%的比例计算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2. 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杨经理 电话*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单位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其 他 | 无 |
项目名称 |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公司)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QT*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投资方。 | ||||||||||||||||||||||
项目 | 发起方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 (略) 新城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丛 | ||||||||||||||||||||
成立时间 | 2001年8月31日 | 注册资本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3U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管理;酒店企业管理;国内旅游经营服务;餐饮服务;住宿;市政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 ||||||||||||||||||||||
职工人数 | 82 | ||||||||||||||||||||||
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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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承诺 | 1.我方对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
项目内容 | 合作方式 | 合资新设 | |||||||||||||||||||||
拟新设公司名称 | 以工商核定结果为准 | 拟新设公司形式 | (略) | ||||||||||||||||||||
拟新设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新设公司 拟注册地 | (略) | ||||||||||||||||||||
发起方拟出资方式 | 现金及非货币资产 | 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 1100 | ||||||||||||||||||||
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 900 |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 | 45 | ||||||||||||||||||||
新设公司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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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 | 1.新公司拟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咨询服务;市政工程咨询服务;水利工程咨询服务;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等。(具体以工商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2.发展规划:新设公司成立后将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咨询业务,通过建设勘察设计业务的延伸,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以为区域发展提供工程建设全产业链运营服务,为地方建设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 | ||||||||||||||||||||||
注册资本金 用途 |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开支和开办费支出。 | ||||||||||||||||||||||
(略) 批复情况 | 批复文件 |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 |||||||||||||||||||||
(略) 决策情况 | 决策文件 |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55次会议纪要 | |||||||||||||||||||||
特别 | (略) 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次拟公开选择一家投资方,与发起方合资 (略) ,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 (略) 成立20年内缴足,首期实缴300万元,剩余 (略) (略) 运营实际需要向股东发出实缴出资的通知,并由股东会决定,如因未按时 (略) 无法继续运营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3.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4.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投资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无 | ||||||||||||||||||||||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择优遴选 方案 | 1.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投资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3)就新设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4)对新设公司的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技术水平、行业影响力等。 | ||||||||||||||||||||||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与合格意向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 ||||||||||||||||||||||
投资 | 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00万元; 2. 投资方主营业务应为工程勘察设计,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级、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等资质; 3.投资方近5年每年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 4. 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投资方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投资意向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最近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 6.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 |||||||||||||||||||||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竞投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竞投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 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构成,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由发起方和投资方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发起方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投资方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从发起方提名的董事中产生,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2)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监事会成员由发起方委派1人、投资方委派1人及职工监事1人组成。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发起方提名,监事会选举产生。 (3)公司设立总经理1名,由投资方委派;设副总经理3名,其中:行政副总经理1人,由发起方推荐的人选担任;生产副总经理1人、经营副总经理1人,由投资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4)公司设立财务总监1人,由市发起方推荐的人选担任;设财务部长1人,由投资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7.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8.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9.本项目接受投资方以现金进行投资,且按照公告要求进度进行实缴。 10. 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11.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略) 的治理结构,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 ||||||||||||||||||||||
投资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 | ||||||||||||||||||||||
意向投资方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投资方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后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1. 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以投资额为计算基数,按照0.65%的比例计算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2. 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杨经理 电话*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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