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标的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合同期满退场或提前退场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弥补装修改造费用的请求。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承租户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校区置换或其他上级单位行为而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 十、房屋租赁用途:集餐饮、休闲为一体的复合式茶餐厅。提供简餐、休闲小吃、茶饮等,中西餐结合,品种丰富,价格适中。现场装修时尚、温馨、舒适,有书香味。(食品加工禁止使用燃气;不得使用预制食品)。不得从事金融集资及借贷行业。 十一、承租方入驻后,不得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学校将立即中止合同。根据项目房屋实况、出租方装修要求及承租方经营需求合理设计装修方案,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完工后须符合消防规定,并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营业。 十二、承租方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申报,待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