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灵自然资规告〔2023〕10号招标公告281f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灵自然资规告〔2023〕10号招标公告281f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规告〔2023〕10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23-013号地块(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2023工业-14号地块(大路镇A-01-01地块)、2023-018号地块(灵璧县B-06-01街区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3-013 | 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 | 凤山大道东侧、闫河路南侧 | 35.325 | 商业住宅 | 2.0 | 24%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0 | 2650 |
2023-工业14 | 大路镇A-01-01地块 | 大路镇大龙村申场沟东侧 | 2.7015 | 工业 | ≧1.0 | ≧40% | 50年 | 10 | 27.015 |
2023-018 | 灵璧县B-06-01街区05地块 | 新河路北侧、薄山路西侧、运石河东侧 | 52.722 | 商业住宅 | ≦1.2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0 | 3164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23-013号地块(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2023-018号地块(灵璧县B-06-01街区05地块) 申请竞买人应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23-013号地块(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规划设计方案已经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竞买人竞得后必须按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9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1月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5时。
六、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张先生: * 汤女士:*
孙先生:* 李女士:0557-*
网 址:http://**.cn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6085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帐号:*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二O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规告〔2023〕10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23-013号地块(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2023工业-14号地块(大路镇A-01-01地块)、2023-018号地块(灵璧县B-06-01街区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3-013 | 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 | 凤山大道东侧、闫河路南侧 | 35.325 | 商业住宅 | 2.0 | 24%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0 | 2650 |
2023-工业14 | 大路镇A-01-01地块 | 大路镇大龙村申场沟东侧 | 2.7015 | 工业 | ≧1.0 | ≧40% | 50年 | 10 | 27.015 |
2023-018 | 灵璧县B-06-01街区05地块 | 新河路北侧、薄山路西侧、运石河东侧 | 52.722 | 商业住宅 | ≦1.2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0 | 3164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23-013号地块(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2023-018号地块(灵璧县B-06-01街区05地块) 申请竞买人应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23-013号地块(山南棚改安置地6#地块三期)规划设计方案已经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竞买人竞得后必须按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9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1月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5时。
六、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张先生: * 汤女士:*
孙先生:* 李女士:0557-*
网 址:http://**.cn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6085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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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二O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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