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巢湖市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不动产的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巢湖市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不动产的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不动产。
评估价:73.8049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
起拍价:51.663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1、拍卖对象范围
本次拍卖对象的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房地产,建筑面积为84.97,包括房屋建筑物产权价值、国有住宅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2.1房地产权益状况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所在层/总层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建筑年代 | 房屋结构 | 房屋状态 |
皖(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鲍** |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 | 2/6 | 成套住宅 | 84.97 | 2009 | 混合结构 | 现房已抵押,现房已查封 |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3.1、拍卖对象土地状况
1)座落: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
2)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4)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77年5月9日;
5)宗地号:/;
6)土地使用证号:/;
7)共有土地面积:*.04;
8)宗地形状:用地所在地块形状规则;
9)宗地四至:拍卖对象北临岠 (略) 场,南临琥珀新天地, (略) 公安局,东临金湖大道;
10)周围环境、景观:拍卖对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周边类似住宅较多,周边整体环境一般,景观一般。
11)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红线外 “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土地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
12)土地平整度:土地平整度较优,起伏<1米;
13)地势、地质、水文状况:地势平坦、水文地质条件优,地基承载力较好,无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14)利用现状:根据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拍卖对象目前作为成套住宅使用;
3.2、拍卖对象建筑物状况
1)房屋座落: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
2)行政区: (略) ;
3)小区/路/街道:远洲玫瑰园;
4)栋号-房号:11号楼;
5)结构:混合;
6)所在层数/总层数:2/6;
7)净高:2.8m;
8)建筑面积:84.97㎡;
9)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10)平面布置:拍卖对象南北朝向;
11)装修、设施设备:拍卖对象有证房产装修情况为普通装修,客厅地面铺复合地板,屋顶乳胶漆粉刷,室内有防盗门;卧室复合地板,铝合金窗,墙面乳胶漆粉刷,屋顶乳胶漆粉刷;卫生间及厨房地面贴瓷砖、墙面贴墙砖到顶,塑扣板吊顶。
12)工程质量: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建筑物结构完好;
13)建成年月:2009;
14)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拍卖对象现作为成套住宅使用,内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15)临街状况:临金湖大道;
4、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4.1区域位置
(1)方位:拍卖对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本次拍卖对象北临岠 (略) 场,南临琥珀新天地, (略) 公安局,东临金湖大道,周边类似成套住宅较多,周边整体环境一般,景观一般;
(2)与商服中心距离:拍卖对象在距万达广场2500m;
4.2区域繁华程度
拍卖对象位于金湖大道西侧。该 (略) 较为繁华的街道。区域繁华程度较优。
4.3交通状况
(1)道路及交通便捷度:拍卖对象临和金湖大道,路网稠密度一般,路面养护情况较好,交通便捷度较好;
(2)公交便捷度:拍卖对象区域内通9路、17路、22路、16路等公交线路,公交距站台较近便捷度较好;
(3)对外交通枢纽距离:拍卖对象距汽车站约小于3KM;
(4)其他交通状况:拍卖对象区域内道路等级一般,无特殊交通管制状况,停车方便程度较优,有地上停车位;
4.4基础设施状况
区域内通上水、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其中通水、通电保障率均为85%-90%,基础设施完备度一般,保障率一般;
4.5外部配套设施
(1)教育设施:区 (略) 第三中学、合肥 (略) ,教育设施条件较好;
(2)医疗设施:区 (略) ,区域内医疗设施条件一般;
(3)体育设施:拍卖对象区域有无体育设施,区域体育设施完善度一般;
(4)文化设施:区域内无文化设施,区域文化设施完善度差;
(5)金融设施:区域内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设施状况较好;
(6) (略) 场: (略) 场等;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本次拍卖中的房地产以现状交付,如需了解,请到现场确认,如未到现场,拍卖成交,视为对现状予以认可;
3.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联系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拍辅机构:*(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不动产。
评估价:73.8049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
起拍价:51.663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1、拍卖对象范围
本次拍卖对象的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房地产,建筑面积为84.97,包括房屋建筑物产权价值、国有住宅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2.1房地产权益状况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所在层/总层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建筑年代 | 房屋结构 | 房屋状态 |
皖(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鲍** |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 | 2/6 | 成套住宅 | 84.97 | 2009 | 混合结构 | 现房已抵押,现房已查封 |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3.1、拍卖对象土地状况
1)座落: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
2)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4)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77年5月9日;
5)宗地号:/;
6)土地使用证号:/;
7)共有土地面积:*.04;
8)宗地形状:用地所在地块形状规则;
9)宗地四至:拍卖对象北临岠 (略) 场,南临琥珀新天地, (略) 公安局,东临金湖大道;
10)周围环境、景观:拍卖对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周边类似住宅较多,周边整体环境一般,景观一般。
11)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红线外 “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土地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
12)土地平整度:土地平整度较优,起伏<1米;
13)地势、地质、水文状况:地势平坦、水文地质条件优,地基承载力较好,无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14)利用现状:根据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拍卖对象目前作为成套住宅使用;
3.2、拍卖对象建筑物状况
1)房屋座落: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
2)行政区: (略) ;
3)小区/路/街道:远洲玫瑰园;
4)栋号-房号:11号楼;
5)结构:混合;
6)所在层数/总层数:2/6;
7)净高:2.8m;
8)建筑面积:84.97㎡;
9)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10)平面布置:拍卖对象南北朝向;
11)装修、设施设备:拍卖对象有证房产装修情况为普通装修,客厅地面铺复合地板,屋顶乳胶漆粉刷,室内有防盗门;卧室复合地板,铝合金窗,墙面乳胶漆粉刷,屋顶乳胶漆粉刷;卫生间及厨房地面贴瓷砖、墙面贴墙砖到顶,塑扣板吊顶。
12)工程质量: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建筑物结构完好;
13)建成年月:2009;
14)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拍卖对象现作为成套住宅使用,内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15)临街状况:临金湖大道;
4、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4.1区域位置
(1)方位:拍卖对 (略) 金湖大道玫瑰园11号楼2单元202室,本次拍卖对象北临岠 (略) 场,南临琥珀新天地, (略) 公安局,东临金湖大道,周边类似成套住宅较多,周边整体环境一般,景观一般;
(2)与商服中心距离:拍卖对象在距万达广场2500m;
4.2区域繁华程度
拍卖对象位于金湖大道西侧。该 (略) 较为繁华的街道。区域繁华程度较优。
4.3交通状况
(1)道路及交通便捷度:拍卖对象临和金湖大道,路网稠密度一般,路面养护情况较好,交通便捷度较好;
(2)公交便捷度:拍卖对象区域内通9路、17路、22路、16路等公交线路,公交距站台较近便捷度较好;
(3)对外交通枢纽距离:拍卖对象距汽车站约小于3KM;
(4)其他交通状况:拍卖对象区域内道路等级一般,无特殊交通管制状况,停车方便程度较优,有地上停车位;
4.4基础设施状况
区域内通上水、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其中通水、通电保障率均为85%-90%,基础设施完备度一般,保障率一般;
4.5外部配套设施
(1)教育设施:区 (略) 第三中学、合肥 (略) ,教育设施条件较好;
(2)医疗设施:区 (略) ,区域内医疗设施条件一般;
(3)体育设施:拍卖对象区域有无体育设施,区域体育设施完善度一般;
(4)文化设施:区域内无文化设施,区域文化设施完善度差;
(5)金融设施:区域内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设施状况较好;
(6) (略) 场: (略) 场等;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本次拍卖中的房地产以现状交付,如需了解,请到现场确认,如未到现场,拍卖成交,视为对现状予以认可;
3.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联系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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