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住宅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住宅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01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住宅不动产。
1、标的物权益状况描述
⑴建筑物权益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
表3-1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 | ||||||||
用途 | 住宅/住宅 | 建筑面积(㎡) | 139.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7 | 使用 期限 | 至2073年01月24日 |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有抵押,待查封 | 宗地号 | ---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于XX、吴XX | |||||||
权证号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2014年08月21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附记 | 于XX共同共有 吴XX共同共有 | ||||||||
⑵土地权益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土地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
表3-2土地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 | ||||||||
用途 | 住宅 | 建筑面积(㎡)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7 | 使用 期限 | 至2073年01月24日 | ||
限制信息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待查封 | 宗地号 | * GB20089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吴XX、于XX | |||||||
权证号 | 杭萧国用(2014)第*号 | ||||||||
权利类型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共有情况 | —— | 登记日期 | 2014年08月28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附记 | 2014-08-28:本宗地原土地使用者为杭州新 (略) ,土地证号为杭萧国用(2003)字第*号已注销。于XX以购买方式取得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依法取得土地分摊面积27平方米。于XX和吴XX共同共有。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有。 | ||||||||
⑶他项权利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权,标的物已查封。标的物抵押及查封状况详见下表3-3:
表3-3 抵押及查封状况一览表
抵押状况 | 抵押权人 | 陈X | 权利性质 | 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
登记日期 | 2020年08月25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务确定期间) | 2020年08月25日起2021年02月24日止 | |
附记 | -- | |||
查封状况 | 已查封 |
3、标的物实物状况描述
⑴土地实物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27平方米。标的物所在小区东至兴浦路,南至建浦路,西至浦 (略) 场,北至其他民居。所在小区土地形状较规则,对土地利用无不良影响。宗地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区域基础设施完善。
⑵建筑物实物状况
根据评估人员查询的相关权属资料及实地查勘情况,标的物建筑结构为混合,建成年份2005年,设计用途为住宅;标的物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5层,标的物所在层次为第1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39.01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27.90平方米、分摊面积11.11平方米;房屋所在楼层为一梯(楼梯)两户格局,标的物为南北朝向、西边套,户型为4房2厅2卫1厨1阳台;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墙贴砖、安装铝合金窗,房屋内部状况为:防盗入户门、木门,客餐厅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纸、石膏板吊顶、安装固定储物柜及电视机柜,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墙纸、局部石膏板吊顶、安装固定衣柜、储物柜、写字台等,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安装卫浴等设施设备,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安装厨柜,阳台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安装洗衣台,标的物窗外均安装防盗窗,标的物另有一储藏室位于架空层内,目前作为冷库使用。
标的物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门窗开启较灵活;墙面平整;设备、管道通畅;水、电照明齐全,房屋完损等级为基本完好房。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略) 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略) 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取消“ (略) 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3.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4.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5日内,使用人应自觉腾空房屋并交付,若届时不自觉交房,法院将强制腾空,完成该程序需要一定时间;
6.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7.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具体交接手 (略) 工作情况决定。
9.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 (略) (略) 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1-*、*。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现状变卖及交付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七、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保证金
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5289)。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 (略) 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余款缴纳
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2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528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的, (略) 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 (略) 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交易平台
淘宝网司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 (略) (略) 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吴法官)
0571-*( (略) 国立公证处)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或*。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01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 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住宅不动产。
1、标的物权益状况描述
⑴建筑物权益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
表3-1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 | ||||||||
用途 | 住宅/住宅 | 建筑面积(㎡) | 139.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7 | 使用 期限 | 至2073年01月24日 |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有抵押,待查封 | 宗地号 | ---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于XX、吴XX | |||||||
权证号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2014年08月21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附记 | 于XX共同共有 吴XX共同共有 | ||||||||
⑵土地权益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土地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
表3-2土地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 | ||||||||
用途 | 住宅 | 建筑面积(㎡)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7 | 使用 期限 | 至2073年01月24日 | ||
限制信息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待查封 | 宗地号 | * GB20089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吴XX、于XX | |||||||
权证号 | 杭萧国用(2014)第*号 | ||||||||
权利类型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共有情况 | —— | 登记日期 | 2014年08月28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附记 | 2014-08-28:本宗地原土地使用者为杭州新 (略) ,土地证号为杭萧国用(2003)字第*号已注销。于XX以购买方式取得萧山区浦阳镇浦江苑10幢102室,依法取得土地分摊面积27平方米。于XX和吴XX共同共有。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有。 | ||||||||
⑶他项权利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权,标的物已查封。标的物抵押及查封状况详见下表3-3:
表3-3 抵押及查封状况一览表
抵押状况 | 抵押权人 | 陈X | 权利性质 | 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
登记日期 | 2020年08月25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务确定期间) | 2020年08月25日起2021年02月24日止 | |
附记 | -- | |||
查封状况 | 已查封 |
3、标的物实物状况描述
⑴土地实物状况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出具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Q*-*),标的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27平方米。标的物所在小区东至兴浦路,南至建浦路,西至浦 (略) 场,北至其他民居。所在小区土地形状较规则,对土地利用无不良影响。宗地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区域基础设施完善。
⑵建筑物实物状况
根据评估人员查询的相关权属资料及实地查勘情况,标的物建筑结构为混合,建成年份2005年,设计用途为住宅;标的物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5层,标的物所在层次为第1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39.01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27.90平方米、分摊面积11.11平方米;房屋所在楼层为一梯(楼梯)两户格局,标的物为南北朝向、西边套,户型为4房2厅2卫1厨1阳台;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墙贴砖、安装铝合金窗,房屋内部状况为:防盗入户门、木门,客餐厅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纸、石膏板吊顶、安装固定储物柜及电视机柜,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墙纸、局部石膏板吊顶、安装固定衣柜、储物柜、写字台等,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安装卫浴等设施设备,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安装厨柜,阳台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安装洗衣台,标的物窗外均安装防盗窗,标的物另有一储藏室位于架空层内,目前作为冷库使用。
标的物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门窗开启较灵活;墙面平整;设备、管道通畅;水、电照明齐全,房屋完损等级为基本完好房。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 (略) 场调控措施的通知》: (略) 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取消“ (略) 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3.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4.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5日内,使用人应自觉腾空房屋并交付,若届时不自觉交房,法院将强制腾空,完成该程序需要一定时间;
6.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7.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具体交接手 (略) 工作情况决定。
9.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 (略) (略) 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
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1-*、*。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现状变卖及交付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七、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保证金
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5289)。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 (略) 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余款缴纳
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2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528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的, (略) 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 (略) 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交易平台
淘宝网司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 (略) (略) 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吴法官)
0571-*( (略) 国立公证处)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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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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