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县自然资告字号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县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YHZ-2023-02 | 宗地总面积: | 16042.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和镇牛房村东、G515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6042.3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66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欠缴土地价款和非法集资行为、有故意闲置土地行为、有资金信用违纪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5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5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1月0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资料,10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提供资料及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分两期缴纳,一期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于12月25日前缴齐,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竞得人在办理开发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和项目实施时,发生的除以上价款包括的各项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需认真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竞得人在缴齐全部价款后方可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移交土地状况:上述地块由永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按现状条件移交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凤路与锦泰东大街交叉口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2-*
开户单位: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供
开户账号: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供
宗地编号: | YHZ-2023-02 | 宗地总面积: | 16042.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和镇牛房村东、G515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6042.3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66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欠缴土地价款和非法集资行为、有故意闲置土地行为、有资金信用违纪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5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5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1月0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资料,10个工作日内到安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提供资料及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分两期缴纳,一期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于12月25日前缴齐,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竞得人在办理开发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和项目实施时,发生的除以上价款包括的各项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需认真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竞得人在缴齐全部价款后方可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移交土地状况:上述地块由永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按现状条件移交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凤路与锦泰东大街交叉口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2-*
开户单位: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供
开户账号: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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