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围观数:4项目名称 | 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 ||
所属乡镇 | 无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股权 | 项目编号 | MYCQ* |
挂牌价格 | 960.34 | 截至日期 | 2023/11/7 17:00:00 (21天7时10分56秒) |
项目简介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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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MYCQ*)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山东专新企业 (略) )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阿坝州平安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马尔康县马尔康镇达萨街594号 | 所在地区 | (略)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
法定代表人 | 黎勇 | 成立日期 | 2006-04-17 | |
注册资本 | 2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保安服务。举办保安培训;销售保安器材、用品、服装;开展机动车检测、机动车业务代理;消防设备设施的销售、安装和维护;停车场的守护及物业管理;为公众提供安全技术、安全防范咨询;劳务派遣;绿化养护及餐饮;保洁及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以及经营性处置等环境综合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817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960.3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中 (略) | 75 | * | |
2 | 阿坝州丰源 (略) | 25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94.78 | 842.25 | 1,552.5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769.47 | 228 | 188.3 | ||
审计机构 | 四川中景天诚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586.18 | 392.47 | 1,193.7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3.3 | -375.9 | -358.81 | ||
审计机构 | 四川中景天诚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450.09 | 507.82 | 942.2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91.31 | -609.15 | -624.3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28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586.18 | 1,672.92 | ||
负债总计 | 392.47 | 392.47 | ||
净资产 | 1,193.72 | 1,280.4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960.3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28日,标的企业在职员工总数为817人,其中应缴未缴社保人员共282人,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占比35%,存在欠缴社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景诚审字(2023)第06-02号《审计报告》及朝曦评字【2023】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3、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735A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迎昊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960.3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价款支付要求: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则每逾期1天,应按应付未付交易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且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交易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保证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现有及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争议带来的风险,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股权后,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或有负债及社保欠缴等历史问题承担股东责任,受让股权后,不得因上述问题向转让方追偿或追责。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国有及非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且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88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3-*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标的图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 | 联系手机 | 0 |
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围观数:4项目名称 | 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 | ||
所属乡镇 | 无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股权 | 项目编号 | MYCQ* |
挂牌价格 | 960.34 | 截至日期 | 2023/11/7 17:00:00 (21天7时10分56秒) |
项目简介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我方将所持有的(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MYCQ*)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山东专新企业 (略) )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阿坝州平安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马尔康县马尔康镇达萨街594号 | 所在地区 | (略)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
法定代表人 | 黎勇 | 成立日期 | 2006-04-17 | |
注册资本 | 2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保安服务。举办保安培训;销售保安器材、用品、服装;开展机动车检测、机动车业务代理;消防设备设施的销售、安装和维护;停车场的守护及物业管理;为公众提供安全技术、安全防范咨询;劳务派遣;绿化养护及餐饮;保洁及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以及经营性处置等环境综合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817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960.3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中 (略) | 75 | * | |
2 | 阿坝州丰源 (略) | 25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94.78 | 842.25 | 1,552.5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769.47 | 228 | 188.3 | ||
审计机构 | 四川中景天诚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586.18 | 392.47 | 1,193.7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3.3 | -375.9 | -358.81 | ||
审计机构 | 四川中景天诚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450.09 | 507.82 | 942.2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91.31 | -609.15 | -624.3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28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586.18 | 1,672.92 | ||
负债总计 | 392.47 | 392.47 | ||
净资产 | 1,193.72 | 1,280.4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960.3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28日,标的企业在职员工总数为817人,其中应缴未缴社保人员共282人,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占比35%,存在欠缴社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景诚审字(2023)第06-02号《审计报告》及朝曦评字【2023】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3、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735A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迎昊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960.3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价款支付要求: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则每逾期1天,应按应付未付交易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且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交易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保证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现有及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争议带来的风险,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股权后,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或有负债及社保欠缴等历史问题承担股东责任,受让股权后,不得因上述问题向转让方追偿或追责。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国有及非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且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88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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